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火车站派出所干警林某、刘某抓获贩卖火车票的票贩子李某。在派出所讯问李某时,李拒不承认贩卖火车票,刘某、林某二人很恼火,对李拳打脚踢,并用警棍电击,致李某昏厥。李承认了贩票事实,刘、林二人作出处罚决定:捆绑示众五天以示惩戒。具体做法是每天将李某押至火车站广
某火车站派出所干警林某、刘某抓获贩卖火车票的票贩子李某。在派出所讯问李某时,李拒不承认贩卖火车票,刘某、林某二人很恼火,对李拳打脚踢,并用警棍电击,致李某昏厥。李承认了贩票事实,刘、林二人作出处罚决定:捆绑示众五天以示惩戒。具体做法是每天将李某押至火车站广
admin
2009-01-15
24
问题
某火车站派出所干警林某、刘某抓获贩卖火车票的票贩子李某。在派出所讯问李某时,李拒不承认贩卖火车票,刘某、林某二人很恼火,对李拳打脚踢,并用警棍电击,致李某昏厥。李承认了贩票事实,刘、林二人作出处罚决定:捆绑示众五天以示惩戒。具体做法是每天将李某押至火车站广场,胸前挂“票贩子”的标志牌,并由车站工作人员王某代为看管。王某在此期间,对李某有殴打伤害行为。后查明,李某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请回答问题。
选项
A、刘、林二人的殴打伤害行为
B、王某的殴打伤害行为
C、被捆绑示众的行为
D、被侮辱造成的精神损害
答案
1,2,4
解析
《国家赔偿法》第3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 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 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 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 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0mK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开发的系列楼盘由乙公司负责安装电梯设备。乙公司完工并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甲公司一直未支付工程款,乙公司也未催要。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乙公司组织工人到甲公司讨要。因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在,甲公司新录用的法务小王,擅自以公司名义签署了同意履行付款义务的承诺函
甲将一幅名画赠送给某展览馆,并约定该画只能用作展览,不得转让。但是该展览馆在接受该画的赠与后,又将该画馈赠给了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甲委托乙安装公司为其安装空调,安装过程中甲放在书房抽屉的现金被乙公司员工钱某盗走,地板在安装过程中由于员工钱某未采取保护措施致使部分地板产生严重擦痕,员工方某在安装空调外挂机时不慎掉下金属板手将楼下孙某养的一盆名贵花卉砸坏。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出卖人)与乙(买受人)签订买卖合同,合同总价款200万元,乙支付定金50万元。后甲只如期供应给乙一半数量的货物,剩余部分无力供应。乙要求甲双倍返还定金100万元,甲不同意,双方发生纠纷。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哪项?()
下列哪一种情况下,善意第三人不能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相应物权?()
某上市公司因披露虚假年度财务报告,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蒙受重大损失。关于对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主体,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司考.2010.3.30)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乙公司在专利有效期限内独占实施甲公司的专利技术,并特别约定乙公司不得擅自改进该专利技术。后乙公司根据消费者的反馈意见,在未经甲公司许可的情形下对专利技术做了改进,并对改进技术采取了保密措施。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甲公司签发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交付于乙公司,银行进行了承兑,乙公司将汇票背书给丙公司,丙公司向承兑行提示付款,银行以丙公司拖欠对自己的借款不还为由拒绝付款,将该笔汇票金额直接转入自己账户,对于银行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要约失效的情形包括()。
行政法律行为具有的要素有()
随机试题
简述税收法律关系终止的原因。
A.涤痰汤合圣愈汤B.涤痰汤合肾气丸C.导痰汤合六君子汤D.温胆汤合保元汤E.生脉散合黄连温胆汤首选用于治疗呼吸衰竭脾肺气虚,湿痰蒙蔽证的方剂是
患儿,6个月。高热10余日,咳嗽,气促,其母患肺结核,体检:精神萎靡,面色苍白,双肺呼吸音粗,肝肋下5cm,脾触及边缘,前囟膨隆,颈强(±),OT试验阴性,胸片:双肺中外带均有粟粒状阴影
坐标法放样的仪器有()。
期货公司为客户申请交易编码,应当向监控中心提交客户交易编码申请。客户交易编码申请填写内容应当完整并与期货经纪合同所记载的内容一致。()
下列选项中没有错别字的一项是()。
In C language,the usual expression statements are assignments or(59).
下面的类定义中,如果要为其添加一个析构函数,对于析构函数定义正确的是()。classTestClass{private:inta;public:TestClass(intgivaa=0){
Withregardtoitssize,Australiais______countryintheworld.
A、Six.B、Seven.C、Five.D、Sixorseven.D信息明示题。男士说自己记得妈妈让他买的六七件物品中的大多数,即他本应该买六七件物品,故选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