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下列关于主合同与从合同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下列关于主合同与从合同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dmin
2019-06-13
35
问题
下列关于主合同与从合同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也无效
B、从合同无效,主合同未必无效
C、主合同转让,从合同也随之转让
D、从合同也可以独立存在
答案
D
解析
从合同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也无效;主合同转让,从合同一并转让。可见,A、C项表述正确,D项表述不正确。从合同不成立和失效,一般并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如以房屋作为抵押的借款合同,即便抵押权因没有办理登记而不成立,但借款合同仍然有效。可见,B项表述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0h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试论共同犯罪中自首的认定。
下列关于减刑和假释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不作为犯罪中,行为人的义务来源有()
甲为自己房屋使用的便利,与乙签订地役权合同,约定五年内乙不得加盖楼房,甲支付5万元。合同签订后,双方办理了登记手续。三年后甲去世,房屋由丙继承。同年,乙将楼房卖给丁,随后丁加盖楼房,遭丙阻止。在本案中()。(2013年多选47)
(2010年真题)下列行为中,侵犯专利权的有
(2012年真题)我国物权法规定的动产交付方式包括()。
1999年5月中旬,被告人张某携带795克西药“头痛粉”来到昆明,准备冒充海洛因贩卖。同月17日,张找到被告人王某,叫其帮助贩卖海洛因。次日,王从张处拿了175克假毒品,在昆明市××饭店附近出售时,被公安机关查获。同日晚,张又叫被告人李某帮其贩卖海洛因。同
下列选项中,能够成为民法上的物的是()。
下列情形中,属于《刑法》第236条强奸罪加重法定刑情节的是()。
甲想杀死乙,从远处向乙开枪射击,致乙重伤。甲的行为符合()(2010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6题)
随机试题
脓性指头炎不及时治疗易发生()
噎膈病机叙述正确的有
五行中具有"润下"特性的是
流行性腮腺炎肿大部位是
A.黄褐色B.乳白色C.鲜红色D.果酱色E.黄白色并浑浊错输血型患者的尿呈()。
动机是激起人们去行动的愿望和意图,是引起人们行动的内部原因和推动力量。动机具有的功能为()。
按照融入资金承担风险和获得报酬的方式不同,可以将资金融通划分为()。
总分类账户发生额及余额试算平衡表中的平衡公式有()。
I/O系统主要有三种方式来与主机交换数据,其中(146)方式主要用软件方法来实现, CPU的效率低;(147)方式要有硬件和软件两部分来实现,它利用专门的电路向CPU中的控制器发出VO服务请求,控制器则(149)转入执行相应的服务程序;(148)方式主要由
A、Shewantstohandinherreportearly.B、Sheissorrythemanhastocanceltheplan.C、Shewouldliketogotothesymphonyw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