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价值应该如何正确、全面地理解?

admin2011-11-29  97

问题 人的价值应该如何正确、全面地理解?

选项

答案人在价值关系中既可以是客体,又可以是主体。人作为价值客体,具有通过其自身的实践活动创造物质的或精神的财富去满足自身和他人需要的特性;同时人作为价值的主体,又具有要求满足自身需要的特性。人在价值关系中表现出来的这种二重性是人的价值的最显著的特点。这一特点是与人的本质分不开的,因为能动的创造性的活动——劳动,是人特有的本质,正是这一本质决定了人不仅是价值的享受者,同时又是价值的创造者,这是人较其他物特别宝贵的地方。其他物只能是价值关系中的客体。 人的价值的二重性,具体地表现为个人的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个人的社会价值是个人与社会、他人的关系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指个人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为满足社会或他人物质的、精神的需要所作出的贡献和承担的责任。 自我价值是个人与社会关系的又一个方面,是指在社会生活和社会活动中,社会对个人和自己作为人的存在的一种肯定关系。这种关系包括两方面的具体内容。其一,人作为人的存在就要有人的尊严,要自尊、自信、自爱、自强、自立等。没有这一切,所谓作为人的存在,实际上是实现不了的。其二,社会应能提供保证个人的尊严、满足个人的需要的物质的和精神的条件和手段。如较好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条件,健全的法律制度等。没有这些,所谓作为人的存在.,也是不真实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人都是现实的、具体的,因此,人的自我价值也应当是现实的、具体的。 人的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是不可分割的。自我价值是社会价值的必要前提;社会价值是自我价值的外在体现。一方面,社会应尽可能地创造条件,使人的自我价值得到保证,即为满足个人发展自己的个性和才能的需要,提供必要的物质的和精神的条件;另一方面,个人必须努力对社会尽责,尽可能地奉献自己的才能和智慧,为人类造福。我们主张在实现社会价值的过程中,实现人的自我价值。一个完全脱离社会,不为社会作任何奉献,一味强调社会、他人对自己的尊重,强调个人的需要的满足,这是不合理的,也是不能实现的。完全只讲奉献不计报酬也是对人的价值的片面理解。人的价值是权利和义务、享受和奉献、消耗和创造的统一。 不可否认,自我价值同社会价值除了相统一、相一致的一面之外,也有不一致、相矛盾的另一面。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方面,它为个人价值的实现创造了同旧社会无可比拟的优越条件。但另一方面,我们毕竟还是生产力比较落后的国家,社会主义制度也不完善。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为社会作奉献、为人民服务放在第一位,当自我价值同社会价值发生矛盾时,要自觉地服从社会价值,有时甚至要勇于牺牲自我价值,去维护、实现社会价值。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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