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下,付款人在承付期内,可向银行提出拒绝付款的理由有(   ) 。

admin2020-01-14  11

问题 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下,付款人在承付期内,可向银行提出拒绝付款的理由有(   ) 。

选项 A、验货付款,经查验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的
B、收款人在未经协商的情况下提前交货的
C、货款计算有错误的
D、收款人逾期交货,付款人不再需要该项货物的

答案A,B,C,D

解析 付款人在承付期内,对以下情况可以向银行提出全部或者部分拒绝付款:①没有签订购销合同或者购销合同未订明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款项;②未经双方事先达成协议,收款人提前交货或因逾期交货付款人不再需要该项货物的款项;③未按合同规定的到货地址发货的款项;④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⑤验单付款,发现所列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价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者货物已到,经查验货物与合同规定或与发货清单不符的款项;⑥验货付款,经查验货物与合同规定或与发货清单不符的款项;⑦货款已经支付或计算有错误的款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0gRo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