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常某佯装打车,将专车司机李某骗至偏僻地带后推下车致其受伤,两人将车抢走并低价出售。后张某被捕并被起诉,常某在逃。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dmin2021-12-14  18

问题 张某、常某佯装打车,将专车司机李某骗至偏僻地带后推下车致其受伤,两人将车抢走并低价出售。后张某被捕并被起诉,常某在逃。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李某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赔偿被抢车辆
B、李某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赔偿医疗费和车辆被抢期间预计损失的专车收入
C、常某不能被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
D、审查起诉期间,经检察院调解。李某与张某达成调解协议,后李某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答案B,C

解析 A选项涉及附带民事诉讼成立条件中物质损失的范围。《刑诉法解释》第139条规定:“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本案中的车辆被张某、常某抢劫后低价出售,属于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情况,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不需要通过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赔偿。故而,A选项说法错误。   
B选项也涉及附带民事诉讼成立条件中物质损失的范围。《刑诉法解释》第155条规定:“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可见,医疗费和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均属于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物质损失。虽然因车辆被抢而减少的专车收入不同于因人身损害而导致的误工费,但同样属于由犯罪造成的、可预期的、必然的物质损失,故而应当属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因此,B选项说法正确。   
C选项涉及附带民事诉讼中同案犯在逃情况的处理。《刑诉法解释》第146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同案犯在逃的,不应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故而,C选项说法正确。   
D选项涉及附带民事诉讼在审前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又起诉的处理。《刑诉法解释》第148条规定:“侦查、审查起诉期间,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提出赔偿要求,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并全部履行,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可见,只有达成调解协议并全部履行的,才不能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此,D选项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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