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下列有关国家出资企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下列有关国家出资企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dmin
2020-07-15
31
问题
下列有关国家出资企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可以没有职工代表,但监事会成员中必须要有职工代表
B、甲有限责任公司由乙国有独资公司和丙民营企业共同投资设立,其董事会成员中可以不包括职工代表
C、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实施任期责任审计工作,必须委托国家有关审计机关具体实施审计工作,不得委托其他机构进行
D、张某是A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经过A公司董事会同意,张某可以在另一国有独资企业B企业兼任经理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国家出资企业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中,都应当有职工代表,因此选项A不正确;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因此选项B正确;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实施任期责任审计工作,可以采取委托国家有关审计机关具体实施审计工作,或者聘请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社会审计组织承担审计工作等形式,因此选项C不正确;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因此选项D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0cJ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最高数额的限制,该最高数额是()人。
某有限责任公司由于规模较小,决定不设董事会,该公司可以作为法定代表人的是()。
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年会时,应当提前将财务会计报告置备于公司。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提前置备财务会计报告的时限是()。
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甲、乙、丙、丁分别持有公司5%、20%、35%和40%的股权,该公司章程未对股东行使表决权及股东会决议方式作出规定。下列关于该公司股东会会议召开及决议作出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下列关于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某普通合伙企业举行合伙人会议表决对外投资事项,但合伙协议对该事项的表决办法未作约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事项表决办法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票据质押背书的被背书人所为的下列背书行为中,无效的有()。
甲公司为一家建筑公司,某日承建了一项大型的玻璃幕墙安装工程,为了顺利完成工程,2008年1月25日,甲公司与乙租赁公司签订了经营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从乙公司处租赁一台大型的吊装设备,租赁期间为2008年2月1日至2008年5月1日,租金为10万元,乙
甲公司为一家建筑公司,某日承建了一项大型的玻璃幕墙安装工程,为了顺利完成工程,2008年1月25日,甲公司与乙租赁公司签订了经营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从乙公司处租赁一台大型的吊装设备,租赁期间为2008年2月1日至2008年5月1日,租金为10万元,乙
随机试题
生态学的经典定义是
有关舒张性心力衰竭,下列哪项不正确?
A.高压氧疗B.持续低流量给氧C.无控制性给氧D.鼻导管持续高浓度给氧E.呼气末正压给氧(2002年)对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的治疗采用
患儿,男,2岁。因面及手足部色素斑2年就诊。患儿在出生后1个月即在面、手背等暴露部位出现红色斑点,继之皮疹渐增多,颜色变为褐色。日晒后加重,无痛痒等不适。其父母非近亲结婚,否认家族遗传病史。患儿皮肤干燥,暴露部位密集雀斑样色素沉着,淡棕至深褐色,面及手足伸
下列除哪项外,均为痛经的辨证要点( )。
关于短期借款的信用条件说法正确的是()
当企业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时,应事先报经()审查批准,并由其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
中国公民李先生是某民营非上市公司的个人大股东,也是一位作家。2014年11月取得的部分实物或现金收入如下:(1)公司为其购买了一辆轿车并将车辆所有权办到其名下,该车购买价为38万元。(2)将本人一部长篇小说手稿的原件公开拍卖取得收入8万
Wheredoesthisconversationtakeplace?
Aperson’shomeisasmuchareflectionofhispersonalityastheclotheshewears,thefoodheeatsandthefriendswithwhomh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