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张某向李某背书转让面额为10万元的汇票作为购买房屋的价金,李某接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第三人。如果张某与李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被合意解除,则张某可以行使下列哪一权利?( )
张某向李某背书转让面额为10万元的汇票作为购买房屋的价金,李某接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第三人。如果张某与李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被合意解除,则张某可以行使下列哪一权利?( )
admin
2010-06-20
24
问题
张某向李某背书转让面额为10万元的汇票作为购买房屋的价金,李某接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第三人。如果张某与李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被合意解除,则张某可以行使下列哪一权利?( )
选项
A、请求李某返还汇票
B、请求李某返还10万元现金
C、请求从李某处受让汇票的第三人返还汇票
D、请求付款人停止支付票据上的款项
答案
B
解析
这里存在着两种法律关系:房屋买卖关系和汇票背书转让关系。前者在票据法上称为票据原因关系,即当事人之间授受票据的理由。张某将汇票背书转让给李某,李某将其背书转让给第三人,此时第三人已经取得了票据权利,属于票据法上的继受取得。根据《票据法》第13条的规定,张某无权要求第三人返还汇票,也无权请求付款人停止支付票据上的款项。但是,由于张某与李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被解除,张某有权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求李某返还10万元现金。故选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0bq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案情:2005年1月1日,甲与乙口头约定,甲承租乙的一套别墅,租期为五年,租金一次付清,交付租金后即可入住。洽谈时,乙告诉甲屋顶有漏水现象。为了尽快与女友丙结婚共同生活,甲对此未置可否,付清租金后与丙入住并办理了结婚登记。入住后不久别墅屋顶果然漏水
案情:甲省A县大力公司与乙省B县铁成公司,在丙省C县签订煤炭买卖合同,由大力公司向铁成公司出售3,000吨煤炭,交货地点为C县。双方约定,因合同所生纠纷,由A县法院或C县法院管辖。合同履行中,为便于装船运输,铁成公司电话告知大力公司交货地点改为丁省D县,大
案情:2007年2月,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出资设立北陵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北陵公司题)。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持股比例各20%;甲、乙各以100万元现金出资,丙以私有房屋出资,丁以专利权出资,戊以设备出资,各折价100万元;甲任董事长兼总经
案情:2010年10月2日午夜,A市某区公安人员在辖区内巡逻时,发现路边停靠的一辆轿车内坐着三个年轻人(朱某、尤某、何某)行迹可疑,即上前盘查。经查,在该车后备箱中发现盗窃机动车工具,遂将三人带回区公安分局进一步审查。案件侦查终结后,区检察院向区法院提起公
案情:杨某被单位辞退,对单位领导极度不满,心存报复。一天,杨某纠集董某、樊某携带匕首闯至厂长贾某办公室,将贾某当场杀死。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某死刑,立即执行,判处董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樊某有期徒刑十五年。问题:如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杨某、
案情:陈某因没有收入来源,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了一张信用卡,使用该卡从商场购物10余次,金额达3万余元,从未还款。(事实一)陈某为求职,要求制作假证的李某为其定制一份本科文凭。双方因价格发生争执,陈某恼羞成怒,长时间勒住李某脖子,致其窒息身亡。(事
合议庭
李大妈有三个儿子甲、乙、丙,丈夫去世后,李大妈和甲同住在李大妈与丈夫结婚后修建的房子里。由于甲长期不给生活费,且儿媳丁经常辱骂李大妈,因此李大妈向法院起诉,要求三个儿子每月每人给自己生活费。法院适用简易程序仅传唤甲到庭。案件由人民陪审员戊独任审判,在没有书
李大妈有三个儿子甲、乙、丙,丈夫去世后,李大妈和甲同住在李大妈与丈夫结婚后修建的房子里。由于甲长期不给生活费。且儿媳丁经常辱骂李大妈,因此李大妈向法院起诉,要求三个儿子每月每人给自己生活费。法院适用简易程序仅传唤甲到庭。案件由人民陪审员戊独任审判,在没有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第3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
随机试题
刘长卿写得最好的是【】
大面积烧伤患者早期清创的原则
A.严重湿疹B.腹泻C.消瘦D.低热E.惊厥
【2015改编】某新建建设项目的基础数据如下:(1)项目建设期2年,运营期10年,建设投资3600万元(不考虑进项税),预计全部形成固定资产。(2)项目建设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贷款,贷款为2000万元,贷款年利率为6%,贷款合同约定运营期第1年按
恒温恒湿空调机组是按空调机组的( )分类的。
以下关于不良率变幅的说法正确的是()。
甲盗窃时被乙发现,在甲逃跑和乙追捕途中,甲为逃避抓捕,转身拔刀刺向乙。甲的行为构成:
①建立一些新的交通网和新的管理制度,都是为了要把若干互相冲突的地区,重新放在一个系统之内②朝代刚兴盛的时候,新秩序产生,各个地区可以重新调节,彼此形成互补的关系③自古以来有一句话: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朝代由盛转衰是一定的,开国时多是兴盛太平,结束时必是
Hecausedafalseaccountoftheevent______inthenewspaper.(四川大学2010年试题)
AboutsixyearsagoIwaseatinglunchinarestaurantinNewYorkCitywhenawomanandayoungboysatdownatthenexttabl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