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案情:犯罪嫌疑人段某,1980年出生,甲市丁区人,自幼患有间歇性精神分裂症而辍学在社会上流浪,由于生活无着落便经常偷拿东西。2014年3月,段某窜至丁区一小区内行窃时被事主发现,遂用随身携带的刀子将事主刺成重伤夺路逃走。此案丁区检察院以抢劫罪起诉到丁区法院
案情:犯罪嫌疑人段某,1980年出生,甲市丁区人,自幼患有间歇性精神分裂症而辍学在社会上流浪,由于生活无着落便经常偷拿东西。2014年3月,段某窜至丁区一小区内行窃时被事主发现,遂用随身携带的刀子将事主刺成重伤夺路逃走。此案丁区检察院以抢劫罪起诉到丁区法院
admin
2014-11-10
30
问题
案情:犯罪嫌疑人段某,1980年出生,甲市丁区人,自幼患有间歇性精神分裂症而辍学在社会上流浪,由于生活无着落便经常偷拿东西。2014年3月,段某窜至丁区一小区内行窃时被事主发现,遂用随身携带的刀子将事主刺成重伤夺路逃走。此案丁区检察院以抢劫罪起诉到丁区法院,被害人的家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丁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段某有期徒刑10年,赔偿被害人家属3万元人民币。段某以定性不准、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甲市中级法院二审中发现段某符合强制医疗条件,决定发回丁区法院重新审理。
丁区法院对段某依法进行了精神病鉴定,结果清晰表明段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便由审判员张某一人不公开审理,检察员马某和被告人段某出庭分别发表意见。庭审后,法庭作出对段某予以强制医疗的决定。
问题:
1.结合本案,简答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条件。
2.如中级法院直接对段某作出强制医疗决定,如何保障当事人的救济权?
3.发回重审后,丁区法院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4.发回重审后,丁区法院在作出强制医疗决定时应当如何处理被害人家属提出的附带民事诉讼?
选项
答案
1.(1)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2)经法定程序鉴定属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3)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 2.《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一审程序被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没有明确二审程序是否可以申请复议。从理论上讲,二审是终审程序,当事人不能再上诉,只能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但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只有法院的判决、裁定才可以申诉,不包括决定。因此,如果中级法院的强制医疗决定不允许复议,必将剥夺当事人的救济权。故刑诉法287条规定的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应作广义理解,既包括一审也包括二审,使得当事人的救济权利得以保障。 3.不合法。按照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丁区法院有下列违法行为:(1)审理强制医疗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2)本案被告人系成年人,所犯抢劫罪不属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3)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段某的法定代理人到庭;(4)段某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其法定代理人,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4.按照最高法院司法解释160条关于法院认定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对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一并作出附带民事诉讼判决的精神,丁区法院应当就民事赔偿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判决宣告被告人段某不负刑事责任,并在判决中就附带的民事赔偿一并处理,同时做出对被告人段某强制医疗的决定。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0a5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垂危地位上的企业通常采取转变战略,目标在于()。
要成功实现最低成本战略,同一行业内必须有若干家实行这一战略的企业,只有这样才能形成有效的竞争。()
下列关于长期投资决策方法的描述中,错误的是()。
因用人单位做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者应负举证责任。()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就其性质来讲,劳动合同是一种实践性的、有偿的双务合同。()
理解价值定价法是一种典型的以()为中心的定价方法。
普通股是股份公司发行的无特别权利的股份。一般情况下,股份公司只发行普通股。()
企业的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归企业的所有者所有,一般称之为业主权益,在股份公司中称为股东权
价格策略的影响因素有区域分布、人员推销、付款方式、运输方式等。()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养老金、医疗费、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给付数额不当的,人民法院可以()。
随机试题
A.行气止痛、解毒消肿B.行气止痛、开郁醒脾C.行气止痛、温补肾阳D.行气止痛、杀虫疗癣青木香的功效是
中药注射剂用原料的提取纯化的方法有
债权人的代理请求债务人偿还拖欠的债务,这将引起诉讼时效的()。
按照国际贷款协议的规定,通常不属于“先期违约”事件的是哪项?
某国的政治风险评级为60,财务风险评级为32,经济风险评级为26,则使用PES集团的计算方法得到的国家综合风险是()。
描述新物种是生物学从诞生至今的几百年时间里最为______的工作。即便是在今天,使用多种研究手段的现代分类学仍然是一项重要的科学研究,因为它记录了地球的生物______。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梅耶(R.E.Mayer)从科学心理学与教育实践的关系的角度将教育心理学的发展划分的阶段包括
卡车只在晚上8点以后才上路行驶。酒后开车的司机都不开车灯。面包车晚上8点以后都不上路行驶。晚上8点以后上路行驶的车都开着车灯。有的军车晚上8点以后上路行驶。如果以上命题都是真的,那么以下哪种情况是不可能出现
ItisacknowledgedthatthemodernmusicalshowisAmerica’smostoriginalanddynamiccontributiontowardtheater.Inthelast
单击命令按钮执行以下程序,输出结果为()。PrivateSubCommandlClick()DimxAsInteger,yAsIntegerx=12:y=32CallProc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