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在一起聚众斗殴案件发生时,证人甲乙丙丁四人在现场目睹事实经过,侦查人员对上述四名证人进行询问。根据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询问证人的程序和方式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在一起聚众斗殴案件发生时,证人甲乙丙丁四人在现场目睹事实经过,侦查人员对上述四名证人进行询问。根据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询问证人的程序和方式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dmin
2018-06-22
37
问题
在一起聚众斗殴案件发生时,证人甲乙丙丁四人在现场目睹事实经过,侦查人员对上述四名证人进行询问。根据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询问证人的程序和方式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选项
A、在现场立即询问证人甲
B、通知证人乙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餐馆提供证言
C、到证人丙租住的房屋询问证人丙
D、到证人丁的工作单位询问证人丁
答案
B
解析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0a32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题库税务师职业资格分类
0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税务师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股份制企业的()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可以以企业的名义申请行政复议。
本案中的汽车修理合同属于()合同。如果该修理厂先后向该市甲、乙、丙、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则该案应当由()法院管辖。
本案中的汽车修理合同属于()合同。如果该修理厂不起诉,则其可以通过()方式实行其债权。
某企业(位于A市甲区)与某修理厂(位于A市乙区)于该市丙区订立了一份汽车修理合同,约定由该修理厂为该企业修理一辆卡车,修理费5000元,于汽车修理完毕后该企业领取汽车时支付。后来,汽车在该修理厂位于该市丁区的一个修理点修理完毕。该企业前去领取汽车时,称其资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有权申请()回避。
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享有()等职权。
下列各项中,()属于行为罚。
破产宣告后,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
张某是某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参与了董事会对公司账目及相关上市资料公布前的审核工作。李某是张某的朋友,张某得知李某正在做股票,遂将公司尚未公布的年度盈利高于市场期望水平的消息告诉了李某。于是,李某立即买进张某所在公司股票3万股,获利50万元。这种行为属于(
根据我国破产法规定,未收到法院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内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债权。
随机试题
女性从生殖功能旺盛的状态向老年衰萎的过渡,称【】
最常导致肝硬化的DNA病毒
A.样本率与总体率比较的目的B.配对计数资料的比较目的C.两个样本率比较的目的D.多个样本率作比较的目的E.将两个或多个样本构成比作比较的目的推断样本率所代表的总体率与总体率是否相等是
一般认为,世界上第一只公司型开放式基金是()。
A公司2015年4月2日以银行存款600万元外购一项专利权,法律规定剩余有效使用年限为10年,A公司估计该项专利权受益期限为8年。同日某公司与A公司签订合同约定5年后以50万元购买该项专利权,A公司采用直线法摊销。A公司2015年度应确认的无形资产摊销额为
某股利分配理论认为,由于对资本利得收益征收的税率低于对股利收益征收的税率,企业应采用低股利政策。该股利分配理论是()。
根据《合同法》规定,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
EyesCanSpeakMuchmeaningcanbecarriedclearly,withoureyes,soitisoften【B1】thateyescanspeak.Doyouhavesuc
一桌宴席的所有凉菜上齐后,热菜共有7个。其中,3个川菜:K、L、M;3个粤菜:Q、N、P;一个鲁菜:X。每次只上一个热菜,上菜的顺序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不能连续上川菜,也不能连续上粤菜。(2)除非第三个上Q,否则P不能在Q之前上。
CulturalDifferencesPeoplefromdifferentculturessometimesdothingsthatmakeeachotheruncomfortable,sometimeswithou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