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公司订立美容服务协议,约定服务期为半年,服务费预收后逐次计扣,乙公司提供的协议格式条款中载明“如甲单方放弃服务,余款不退”(并注明该条款不得更改)。协议订立后。甲依约支付5万元服务费。在接受服务1个月并发生费用8000元后,甲感觉美容效果不明显,单方

admin2022-09-19  35

问题 甲与乙公司订立美容服务协议,约定服务期为半年,服务费预收后逐次计扣,乙公司提供的协议格式条款中载明“如甲单方放弃服务,余款不退”(并注明该条款不得更改)。协议订立后。甲依约支付5万元服务费。在接受服务1个月并发生费用8000元后,甲感觉美容效果不明显,单方放弃服务并要求退款,乙公司不同意。甲起诉乙公司要求返还余款。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法考真题]

选项 A、美容服务协议无效
B、“如甲单方放弃服务,余款不退”的条款无效
C、甲单方放弃服务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D、甲单方放弃服务应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

答案B

解析 AB两项,《民法典》第49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①具有本法第1编第6章第3节和本法第506条规定的无效情形;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③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本题中,“如甲单方放弃服务,余款不退”的格式条款属于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应归于无效。但该条款无效不等同于该美容服务协议无效。CD两项,《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题中,甲单方放弃服务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甲已放弃服务,不应强迫其继续履行,由甲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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