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根据以下情境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2016年,甲(男,26岁)、乙(女,19岁)、丙(男,17岁)三人在××省B市因为抢劫银行被抓获。三人在抢劫过程中,杀害了银行工作人员丁。三人都是××省A市人,在被抓之前,三人常在本市和其他地区共同作案。 如果
根据以下情境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2016年,甲(男,26岁)、乙(女,19岁)、丙(男,17岁)三人在××省B市因为抢劫银行被抓获。三人在抢劫过程中,杀害了银行工作人员丁。三人都是××省A市人,在被抓之前,三人常在本市和其他地区共同作案。 如果
admin
2020-10-20
34
问题
根据以下情境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2016年,甲(男,26岁)、乙(女,19岁)、丙(男,17岁)三人在××省B市因为抢劫银行被抓获。三人在抢劫过程中,杀害了银行工作人员丁。三人都是××省A市人,在被抓之前,三人常在本市和其他地区共同作案。
如果在2014年,甲、乙、丙三人合伙盗窃某公司10万元,对于此次盗窃行为,三人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负刑事责任、乙负刑事责任、丙不负刑事责任
B、甲负刑事责任、乙不负刑事责任、丙不负刑事责任
C、甲负刑事责任、乙负刑事责任、丙负刑事责任
D、甲不负刑事责任、乙不负刑事责任、丙不负刑事责任
答案
A
解析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在2014年,甲24岁,乙17岁,丙15岁,其中,甲乙要负刑事责任,丙不负刑事责任。故本题选A。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0YN3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公安专业知识题库公安招警分类
0
公安专业知识
公安招警
相关试题推荐
当社会总供给小于社会总需求时,要保持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的基本平衡,政府应采取的货币政策是:
目前,全球热点问题此起彼伏、持续不断,气候变化、网络安全、难民危机等非传统安全威胁持续蔓延,保护主义、单边主义抬头,全球治理体系和多边机制受到冲击。为此,必须破解的“赤字”是:
2018年,赵慧民及其团队项目《实现数字指纹加密的视频多播传输方法》,获广东省人民政府给予的50万元奖励。该行为属于:
赵某因交友不慎被他人引诱染上吸食毒品的恶习。公安机关在一次检查中发现后,将赵某强制隔离戒毒。该强制戒毒行为属于:
邻接权是指作品的传播者在传播作品的过程中所享有的权利,又称为与狭义的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根据上述定义,以下属于邻接权主体的是:
公文区别于其他信息记录的特点是: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属于我国公民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这体现了我国的属地管辖原则。()
下列案件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的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下列关于奖励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柏拉图的荒诞感来________与________,来自现实生活中的________与他的理想境界中禁绝欲望、纯而不杂的爱和诗的巨大差异。
Itis______onethousandstudentscanliveinit.
2000年10月8日康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凯云对外贸易服务公司签订废钢轨购销协议,合同价款是320万元。根据合同,凯云对外贸易服务公司向康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交付一张32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付款人为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以下简称银行)。11月1日
(2009年)计算机网络技术涉及()。
假定某砂性地层基坑开挖降水过程中土体中的稳定渗流是二维渗流,可用流网表示。关于组成流网的流线和等势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项目管理承包商模式下,项目前期策划阶段,项目管理承包商代表或协助业主进行的工作包括( )。
煤矿工人在井下工作时,通常认为最适宜的井下空气温度是(),较适宜的相对湿度为50%一60%。
机械传动装置是机器设备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机器设备的工作性能、尺寸、重量和价值。在实际生产中,经常从传动精度、传动效率、抗过载能力、振动及噪音、制造成本、传动轴之间的传动距离几个方面比较各种传动方式的优缺点。问题:机械传动的主要作用是什
设3阶实对称矩阵A的各行元素之和均为3,向量α1=(-1,2,-1)T,α2=(0,-1,1)T是线性方程组Ax=0的两个解.求A及,其中E为3阶单位矩阵.
Asachildmustbeabletomovehisarmsandlegsbeforehecanlearntowalk,thechildmustbecapableofproducingandexperi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