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在某一市政府,一名法官推翻了一个嫌疑犯非法拥有武器的罪名。一看到警察,那个嫌疑犯就开始逃跑,当警察追他时。他就随即扔掉了那件非法武器。那个法官的推理如下:警察追击的惟一原因是嫌疑犯逃跑;从警察旁边逃跑的事件自身并不能使人合情合理地怀疑他有犯罪行为;在这一非
在某一市政府,一名法官推翻了一个嫌疑犯非法拥有武器的罪名。一看到警察,那个嫌疑犯就开始逃跑,当警察追他时。他就随即扔掉了那件非法武器。那个法官的推理如下:警察追击的惟一原因是嫌疑犯逃跑;从警察旁边逃跑的事件自身并不能使人合情合理地怀疑他有犯罪行为;在这一非
admin
2013-12-25
42
问题
在某一市政府,一名法官推翻了一个嫌疑犯非法拥有武器的罪名。一看到警察,那个嫌疑犯就开始逃跑,当警察追他时。他就随即扔掉了那件非法武器。那个法官的推理如下:警察追击的惟一原因是嫌疑犯逃跑;从警察旁边逃跑的事件自身并不能使人合情合理地怀疑他有犯罪行为;在这一非法追击中收集的证据是不能接受的。因此。这个案例中的证据关系是不能接受的。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有助于证明该法官关于那些证据是不能被接受的判决是合理的?
选项
A、只要涉及其他重要因素,从警察那儿逃跑就能使人产生一个合情合理的有关犯罪行为的怀疑。
B、人们可以合法地从警察那儿逃跑,仅当这些人在不卷入任何犯罪行为时。
C、仅当一个人的举动使人合情合理地怀疑他有犯罪行为时,警察才能合法地追击他。
D、从警察那儿逃跑的自身不应被认为是一个犯罪行为。
E、在一个人的举动能使人合情合理地怀疑他有犯罪行为的情况下。警察都能合情合理地追击那个人。
答案
C
解析
加强型问题。复合推理。题干根据“从警察旁边逃跑的事件自身并不能使人合情合理地怀疑他有犯罪行为;在这一非法追击中收集的证据是不能接受的”,推出“这个案例中的证据关系是不能接受的”。否定的前提推理否定的结论,假设了一个必要条件的前提,即仅当一个人的举动使人合情合理地怀疑他有犯罪行为时,警察才能合法地追击他。但这个假设也同时是题干论证成立的充分条件。所以,这里是一个假设型和加强型相结合的试题。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0X9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简述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的关系。
简述美国学者古德莱德提出的课程类型及其含义。
试论析影响人的发展的基本因素。
下面不属于创造性思维的主要特征的是_________。
作为一名教师,你如何了解学习教育学的价值和意义?
设r1,r2是线性方程组Ax=β的两个不同的解,η1,η2是导出组Ax=0的一个基础解系,C1,C2是两个任意常数,则Ax=β的通解是
设事件A发生的概率是事件B发生的概率的3倍,A与B都不发生的概率是A与B同时发生概率的2倍,若P(B)=,则P(A—B)=_________。
证明下列不等式:
将长为a的铁丝截成两段,一段围成正方形,另一段围成圆,为使正方形与圆的面积之和最小,问两段铁丝的长应各为多少?
在设定条件下,数列为等差数列.(1)已知数列{an}的前n项和Sn=n2+n+1(2)已知数列{an}的前n项和Sn=n2+n
随机试题
请论述高晓声小说创作的思想和艺术成就。
下列属于暖肝煎的组成药物是()
黄河公司以其房屋作抵押,先后向甲银行借款100万元,乙银行借款300万元,丙银行借款500万元,并依次办理了抵押登记。后丙银行与甲银行商定交换各自抵押权的顺位,并办理了变更登记,但乙银行并不知情。因黄河公司无力偿还三家银行的到期债务,银行拍卖其房屋,仅得价
项目准备阶段产生的工作成果有()。
下列关于船舶吨税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关于商品房销售代理中“参与代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按照我国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公开发行优先股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事项有()。
牛津大学的某团队做了一项针对一般人群的噩梦研究。该团队招募了800人参与实验研究,研究了他们最近两周的睡眠时长及噩梦数量,然后给它们的严重程度打分。他们惊讶地发现,睡眠超过9小时,做噩梦的频率比睡眠9小时以下的更高。所以得出结:论睡得越久,噩梦越多。
简述进步主义教育运动的始末。
Wikipedia’sTrembling[A]Wikipediaisdying!Wikipediaisdying!That’sthelinerepeatedbythemediaeverysixmonthsorsosi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