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城一家建筑公司从事建筑、安装、装饰等多业经营,2013年3月份发生如下业务: (1)承包一家工厂的厂房建设工程.本月全部完工,建设施工合同中注明工程总价款为2000万元。另外得到对方支付的提前竣工奖100万元。 (2)承包一家制药厂厂房

admin2013-09-26  48

问题 某县城一家建筑公司从事建筑、安装、装饰等多业经营,2013年3月份发生如下业务:
    (1)承包一家工厂的厂房建设工程.本月全部完工,建设施工合同中注明工程总价款为2000万元。另外得到对方支付的提前竣工奖100万元。
    (2)承包一家制药厂厂房改造工程,工程总价款为500万元。其中包括所用的原材料价款为60万元,动力价款为10万元,还包括制药厂提供的一台辅助设备,价款为40万元。
    (3)承包一家商场的装饰工程,完工后向商场收取人工费20万元、管理费5万元、辅助材料费7万元,另外,商场采购的原材料价款为8万元。
    (4)为一家关联企业提供安装劳务,因为考虑到双方的关系特殊,所以以低于安装成本的价格向对方收取了10万元的安装费,经查实,税务机关认为价格不合理。已知安装成本为15万元,当地安装业务的成本利润率为5%。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业务(4)应缴纳的营业税为(    )万元。

选项 A、0.30
B、0.32
C、0.47
D、0.49

答案D

解析 (1)对方支付的提前竣工奖属于价外费用,应包括在计税依据中。应纳营业税=(2000+100)×3%=63(万元)
(2)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非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包括工程所用的原材料、设备和其他物资以及动力价款,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价款。应纳营业税=(500—40)×3%=13.8(万元)
(3)纳税人提供装饰劳务的。按其向客户实际收取的人工费、管理费和辅助材料费等收入确认营业额,不包括客户自行采购的材料价款和设备价款。应纳营业税=(20+7+5)×3%=0.96(万元)
(4)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顺序确定营业额。无法确定平均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营业额。营业额=15×(1+5%)÷(1—3%)=16.24(万元)应纳营业税=16.24×3%=0.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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