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

admin2018-06-05  40

问题 试述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

选项

答案(1)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刑法本身所具有的,贯穿于刑法始终,必须得到普遍遵循的具有全局性、根本性的准则。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三个基本原则,即罪刑法定原则、平等适用刑法原则和罪刑相适应原则。 (2)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刑法》第3条明文规定了该罪刑法定原则,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罪刑法定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 ①法律主义(成文法主义)。 ②禁止溯及既往(禁止事后法)。 ③禁止类推解释。 ④禁止绝对不定(期)刑。 ⑤明确性。 ⑥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 ⑦禁止不均衡的、残虐的刑罚。 (3)《刑法》第4条规定了平等适用刑法原则,即“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平等适用刑法,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刑法中的具体化。平等适用刑法原则的基本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平等地保护法益。 ②平等地认定犯罪。 ③平等地裁量刑罚。 ④平等地执行刑罚。 (4)罪刑相适应,也称罪责刑相适应,其基本含义是刑罚的轻重应与犯罪的轻重相适应。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内容包括: ①刑罚与罪质相适应。 ②刑罚与犯罪情节相适应。 ③刑罚与犯罪人的再犯可能性相适应。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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