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政府批准征收耕地10公顷,以出让方式转让给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dmin2016-01-28  32

问题 某县政府批准征收耕地10公顷,以出让方式转让给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选项 A、上级政府应当撤销批准文件,批准文件自撤销之日起失去效力
B、给予县政府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C、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归还该幅土地
D、该房地产开发公司有权就自己的损失要求赔偿

答案A

解析 《土地管理法》第78条规定:“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BCD选项的说法均正确。非法批准、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即自始当然无效,并不是被撤销后失效,所以A选项的说法不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0Rt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