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不能成立?
关于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不能成立?
admin
2014-12-10
37
问题
关于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不能成立?
选项
A、为了客观、中立、公正地进行手买判断、解决纷争,在组织技术上,司法机关只服从法律.不受上级机关、行政机关的干涉
B、根据检察权统一行使原则.我国各级检察机关构成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其特点是在行使职权、执行职务时实行“上命下从”;每个检察机关和检察官的活动是检察机关全部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均需依照法律赋予的权力进行
C、法律职业以法官、检察官、律师为代表.法律职业之间具备同质性而无行业属性,因此多数国家规定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须通过专门培养和训练
D、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指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尺度、基本纲领和基本要求。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互相尊重互相配合、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等方面
答案
C
解析
法律职业以法官、检察官、律师为代表,受过专门的法律专业训练,具有精良的法律知识。法律职业具有鲜明的行业属性,不同法律职业人员之间的道德界限存在差异,在职业的具体要求上也有很大的不同。选项C错误。其他选项都是正确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0QL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公安机关欲对犯罪嫌疑人甲(男),被害人乙(女)进行人身检查,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被告人某甲在取保候审期间,下列哪些行为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下列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的说法,错误的是:()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判断是否根本违约,其法律效果的主要区别在于:
某村有年满18周岁的村民1000人,在一次乡人大选举中作为一个选区,应选人大代表3人。第一次投票中5名代表候选人中,只有两人得票超过参加投票选民的过半数,于是进行再次选举,在这次选举中,参加投票的选民有900人,赵某得票最多。下列选项中哪一个是赵某当选为乡
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和推动力量,下列哪一选项没有体现这一点?()
关于司法、司法制度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一—88,多)
下列哪些实例没有体现法的价值冲突解决原则中的个案平衡原则?
修帕公司与维塞公司签订了出口200吨农产品的合同,付款采用托收方式。船长签发了清洁提单。货到目的港后经检验发现货物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维塞公司拒绝付款提货,并要求减价。后该批农产品全部变质。根据国际商会《托收统一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举法规定,在直接选举中,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应当在选举之前公布。下列选项哪个是正确的公布日期?
随机试题
第一颈神经是从第一颈椎和枕骨之间穿出椎管。()
有助于推行分权化管理的审计是()
法洛四联症不包括
国内首家行政复议局义乌挂牌2015年8月浙江政府批复《义乌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2015年9月义乌市挂牌成立全国首家行政复议局。主要改革举措就是改变“条块结合”的行政复议管辖体制,实行“政府集中”管辖。同时,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和力量,拓宽复议申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时,不需要提供()。
某扩底灌注桩基础,设计桩身直径为1.0m,扩底直径为2.2m,独立4桩承台。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该扩底桩的最小中心距不宜小于下列何值?()
项目结构图反映的是组成该项目的()。
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需要遵循最大诚信原则,在我国采用()方式。
______,此时无声胜有声。
编写如下事件过程:PrivateSubForm_KeyDown(KeyCodeAsInteger,ShiftAsInteger)If(ButtonAnd3)=3ThenPrint"AAA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