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庄和赵庄为相邻一块土地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李庄的村干部就此事请示乡长。乡长的下列哪一答复意见是错误的?

admin2013-12-28  34

问题 李庄和赵庄为相邻一块土地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李庄的村干部就此事请示乡长。乡长的下列哪一答复意见是错误的?

选项 A、“这件事,乡政府可以出面召集你们双方协商解决。"
B、如果你们双方达不成协议,我们乡政府是无权处理的。
C、你们可以去县政府申请处理,也可以直接去县法院起诉。
D、在纠纷解决之前,你们双方必须维持土地利用的现状。

答案C

解析 本题案情为单位之间的土地确权纠纷。《土地管理法》第16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依据该条规定,李庄和赵庄两个单位之间的土地权属争议,必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并且对于土地确权纠纷,人民政府的处理程序是诉讼的前置程序。选项A表述正确,乡政府无权处理单位之间的土地权属争议,但是以第三人的身份召集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是合法的,非本题正确答案;选项B表述正确,符合《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的规定,非本题正确答案;选项C的表述错误,不符合《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3款的规定,是本题正确答案;选项D的表述正确,符合《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4款的规定,非本题正确答案。本问题在冲刺班讲课过程中多次强调,错了不应该。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0Pg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