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工程
下列地基处理方法中,能够起到排水作用,加速下部土层的沉降和固结,适于处理3.0m以内软弱、透水性强的黏性土地基的是( )。
下列地基处理方法中,能够起到排水作用,加速下部土层的沉降和固结,适于处理3.0m以内软弱、透水性强的黏性土地基的是( )。
admin
2016-01-05
37
问题
下列地基处理方法中,能够起到排水作用,加速下部土层的沉降和固结,适于处理3.0m以内软弱、透水性强的黏性土地基的是( )。
选项
A、灰土地基
B、素土地基
C、粉煤灰地基
D、砂和砂石地基
答案
D
解析
当建筑物基础下的持力层比较软弱,不能满足上部荷载对地基的要求时,常采用换填地基法来处理软弱地基。换填地基法是先将基础底面以下一定范围内的软弱土层挖去;然后,回填强度较高、压缩性较低且没有侵蚀性的材料,如中粗砂、碎石或卵石、灰土、素土、石屑、矿渣等,再分层夯实后作为地基的持力层。换填地基按其回填的材料,可分为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粉煤灰地基等。灰土地基是将基础底面下要求范围内的软弱土层挖去,用一定比例的石灰与土,在最优含水量情况下充分拌合,分层回填夯实或压实而成。适用于加固深1~4m厚的软弱土、湿陷性黄土、杂填土等,还可用作结构的辅助防渗层。粉煤灰是火力发电厂的工业废料,有良好的物理力学性能,用它作为处理软弱土层的换填材料,已在许多地区得到应用。可用于作各种软弱土层换填地基的处理,以及作大面积地坪的垫层等。砂和砂石地基(垫层)系采用砂或砂砾石(碎石)混合物,经分层夯(压)实。作为地基的持力层,提高基础下部地基强度。并通过垫层的压力扩散作用,降低地基的压应力,减少变形量;同时,垫层可起排水作用,地基土中孔隙水可通过垫层快速排出,能加速下部土层的沉降和固结。适于处理3.0m以内的软弱、透水性强的黏性土地基,包括淤泥、淤泥质土;不宜用于加固湿陷性黄土地基及渗透系数小的黏性土地基。因此正确答案为D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0Mun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题库一级建造师分类
0
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
一级建造师
相关试题推荐
圆截面简支梁受力如图所示,已知横截面直径d=200mm,竖直力F1和水平力F2的大小均为5kN,则梁危险截面上的最大正应力为()。
如图所示应力状态(应力单位为MPa),该点处的最大切应力τmax为()。
一等截面的悬臂梁,如图所示,在自由端受一集中力F作用,梁的抗弯刚度为EI,则梁自由端的转角θB为()。
如图所示的梁,以下剪力、弯矩图正确的是()。
已知悬臂梁受力如图所示,指定截面1-1处的剪力和弯矩分别为()。
计算机指是由哪两部分组成()。
关于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用测定达西定律的实验装置测定土壤的渗透系数k,如图所示,已知圆筒直径d=30cm,两测压孔的距离l=50cm,测得△h=72cm,5h的渗透水量为75L,则土壤的渗流系数和渗流流速是()。
关于渐变流,下述说法中错误的是()。
如图6-13所示,等直径管,考虑损失,A-A断面为过流断面,B-B断面为水平面1、2、3、4各点的物理量有以下关系()。
随机试题
著作权人所享有的一项重要传播权是()
_________是最基本也是最常用的一种数学规划。
急性胰腺炎病人出现以下哪种情况为重症与预后不良的标志()
能引起急性胰腺炎的药物是
温病下焦病证相当于卫气营血辨证中的
案例:目前,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学评价多数还是采用传统的笔试或上机考试的方式。这种方式往往比较注重结果,而忽视了过程评价,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学生的学习兴趣,限制了部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应当说是信息技术教育中存在的一个弊端。因此,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学评价。不宜照
我国刑法第303条第1款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甲长期通过网络纠集他人进行赌博,人民法院认定其聚众赌博,对其单独定赌博罪。甲的罪行符合赌博罪的()(2014年一法专一第3题)
近日,伴随又一年高校迎新的节点,一条某高校将一名男生分配到女生宿舍的微博,引起了4000多万网友的转发,有网友针对这一大乌龙事件说“我笑哭了……这个够你的小伙伴笑你四年了。”以下哪项最无助于解释上述现象产生的原因?
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是国家政权和私人垄断资本融合在一起的垄断资本主义。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在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获得充分发展的同时,资本主义国家通过宏观调节和微观规制对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各个环节的干预也更加深入。其中,微观规制的类型主要有
Communicationstechnologiesarefarfromequalwhenitcomestoconveyingthetruth.Thefirststudytocomparehonestyacross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