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原本的尾部除上诉事项外各项的顺序是( )

admin2022-04-30  30

问题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原本的尾部除上诉事项外各项的顺序是(          )

选项 A、合议庭组成人员署名、判决书日期、书记员署名、“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印戳
B、合议庭组成人员署名、判决日期、书记员署名
C、合议庭组成人员署名、书记员署名、判决日期
D、合议庭人员署名、判决日期、“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印戳、书记员署名

答案B

解析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尾部各项分别是:交代上诉权、上诉期限和上诉审法院;合议庭组成人员署名;判决决定的日期;书记员署名;判决书原本上不写“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应将其制成专用印戳,由书记员将判决书正本与原本核对无异后,在正本末页的年月日的左下方、书记员署名的左上方,盖上“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的印戳,以示负责。印戳的位置不能乱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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