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商场为了促销,刊登了“假一赔十”的广告。顾客乙在该商场购物,购买了一件假货。对于该广告的性质和赔偿,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某商场为了促销,刊登了“假一赔十”的广告。顾客乙在该商场购物,购买了一件假货。对于该广告的性质和赔偿,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dmin
2015-06-17
71
问题
某商场为了促销,刊登了“假一赔十”的广告。顾客乙在该商场购物,购买了一件假货。对于该广告的性质和赔偿,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该广告属于要约邀请,不具有效力,应假一赔二
B、该广告属于要约,具有效力,但违反法律,应假一赔二
C、该广告属于格式条款,具有效力,但商场可要求减轻赔偿,应假一赔二
D、该广告属于单方允诺,应假一赔十
答案
D
解析
本题涉及单方允诺的效力问题。虽然商场刊登了“假一赔十”的广告,该广告是否为要约邀请,一般而言商业广告属于要约邀请,但是属于要约邀请的商业广告其内容应为邀请他人与自己缔约的意思表示,而非“假一赔十”的允诺。商业广告符合要约条件的视为要约。
所谓符合要约条件,是指该商业广告的内容标明了标的、数量、质量、方式等合同条款的内容,而非“假一赔十”的允诺。至于“假一赔十”是否构成合同的格式条款,则存在争议。
一种观点认为,其构成合同的格式条款,但适用此条款时排除对《合同法》第114条的适用,因为《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所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减少,但是此处是单方允诺的违约金,而非约定的违约金。
另一种观点认为,不构成合同的格式条款,这样就可直接排除《合同法》第114条的适用。两种观点的效力是殊途同归的。实务中一般认为“假一赔十”具有单方允诺的性质,而单方允诺作为一种有别于合同的原因发生的债,具有不可撤销的特点。
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0ICn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无饥饿和要求进食之感,可食可不食,为厌恶食物,或恶闻食味,为
A.心血虚证B.心火亢盛证C.心肾不交证D.肝火上炎证E.肝阴虚证
男,60岁,突发心前区疼痛4h,心电图示急性前壁心肌梗死,患者既往无高血压史、癫痫史和出血性疾病史。入院时心率80/min,律齐,血压150/90mmHg(20/12kPa),入院后2h突然出现短暂意识丧失、抽搐,听不到心音。【2003年考试真题】
某人乳腺发生癌变,病检发现癌细胞突破导管基底膜进入间质,呈实性条索,小梁或巢团状,无明显腺样结构,实质与间质大致相当。此癌是
男性,38岁,患肝硬化3年,一周来畏寒发热,体温38℃左右,全腹痛,腹部明显膨胀,尿量500ml/d。住院后经检查有以下体征,对目前病情判断最有意义的是
39岁妇女,子宫Ⅱ度脱垂伴阴道前后壁轻度膨出,张力性尿失禁。妇科检查见部分宫体与宫颈外露于阴道口,宫颈较长,子宫后位。本例恰当处理应是
下列与一碳单位代谢有关的维生素是
患者,男性,20岁。1小时前被菜刀将食指末节掌侧切去一块皮肤,约1cm×0.5cm,皮下脂肪裸露,治疗应
A.病毒性肝炎后肝硬化B.酒精性肝硬化C.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D.淤血性肝硬化E.中毒性肝损伤上述选项中,血清抗线粒体抗体阳性率高且滴度高的是
甲公司、乙公司签订一化工原料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卖给乙公司1000公斤化工原料,单价为0.6元/公斤、双方对履行顺序未作约定。甲公司已向乙公司供应了500公斤化工原料,现向乙公司提出付款请求,则乙公司()。
随机试题
循行于口唇的经脉有()(2011年第127题)
三相桥式可控整流电路电阻性负载的输出电压波形,在触发延迟角α=()时,有电压输出部分等于无电压输出部分。
将观念形态的政策内容转化为现实形态的政策结果的系统是_______。
A.瘘管切开术B.挂线疗法C.肛裂切除术D.局部用药E.口服缓泻剂低位单纯性肛裂采用
可作为退热药的首选,尤其适合老年人和儿童服用的药品是
下列关于肾功能不全患者用药原则,叙述正确的有()。
下列各项中,构成工业企业外购存货入账价值的有()。
20世纪60年代,美国芝加哥大学财务专家()提出了著名的有效市场假说理论。
仓储或分销中心的数量、位置与规模将对分销系统的运作绩效产生重大影响。
以下关于智力的性别差异,描述错误的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