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议西周分封制与秦汉郡县制。(北京大学2002年中国古代史真题)

admin2018-01-12  26

问题 评议西周分封制与秦汉郡县制。(北京大学2002年中国古代史真题)

选项

答案(一)西周分封制。西周初年,统治者为巩固统治,实行分封制。受封有三种原因:一为周王的同姓(姬姓)亲属,二为功臣,三为古帝王之后。诸侯对天子有隶属关系,有镇守疆土、捍卫王室、交纳贡税、朝觐述职的义务。诸侯在封国内是君主,初封时就是半独立状态,在封国内亦实行分封制。国内土地的一部分归诸侯直辖,一部分作为采邑分封给他的卿大夫,卿大夫又以同样的情况分土地给士,士直接统治、剥削庶民。封国内的层层分封制也是与宗法制度相结合的,就是嫡长子继承制。周初分封在于用众多的诸侯国以藩屏周,监视被征服的各地民众,达到巩固政权的目的。诸侯对王室有按期纳贡朝觐、出兵助王征伐等义务,其内政基本是独立的。周初的分封对各地的开发和文化的传播、交融是有促进作用的。 (二)秦汉郡县制。秦始皇废除了古代的封国建藩制度,将战国后期已实行的郡县制推行到全国,把全国分为36郡,秦末增至40余郡(京畿不设郡,设内史以别于其他诸郡)。郡的主要长官是郡守,掌政事和军事;另有郡尉,辅佐郡守,并掌军事;还有监御史,为中央派遣之监察官吏。郡下设若干县。万户以上的大县设“令”,不满万户的小县设“长”,令(长)掌政事和军事;另有丞,掌文书、刑法;尉,掌军事。县以下有若干乡。乡设三老,掌教化;啬夫,负责征收租税和征发徭役;游徼负责地方治安。乡之下有里,另有亭、邮等。这样构成了一套严密的地方机构。地方长官由中央任免,实行薪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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