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市A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B矿是主要生产部门之一,矿山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生产规模为495×104t/a,矿区面积2.6368 km2,开采度标高为370~2110m,共有23个拐点圈定。矿山采用平硐、斜井联合开拓,主要采矿方法为浅孔留矿法和分段空场法,

admin2022-11-16  38

问题 甲市A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B矿是主要生产部门之一,矿山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生产规模为495×104t/a,矿区面积2.6368 km2,开采度标高为370~2110m,共有23个拐点圈定。矿山采用平硐、斜井联合开拓,主要采矿方法为浅孔留矿法和分段空场法,建立了机械通风系统,自流排水。
2014年11月左右,1786m中段1号溜井中部堵塞,矿山决定做措施工程进行处理,即在1号井旁向上掘进“z”字形人行检查天井,2015年1月措施工程掘进至溜井堵塞处(垂高约90m)附近停止掘进,通过联道分别与1号溜井、3号溜井局部贯通,联道共有4条。
2015年4月22日,该矿用3根竹竽,每根分别捆绑8 kg左右炸药,共计捆绑1箱炸药,爆破后利用原措施工程施工时遗留的1根2寸压气管进行局部通风(通风管在第三层联道附近改为内径为0.8 cm的胶皮管)后爆破人员离开现场。
2015年4月25日9时左右,副矿长吴某按照事先分工,带领人员下井查看爆破效果。9时50分左右,吴某等人未按约定时间返回,看护人员赵某意识到可能出事,便去1786中段的休息室找人救援(时间大约为10时15分)。由于没有携带相应的设备,又有22人不同程度中毒。事故最终造成6人死亡,26人急性工业中毒。
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授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任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赵某为事故调查组组长。经事故调查该起事故的原因如下:
(1)事故中段系统不健全,没有建立机械通风系统,缺乏局部通风设施,措施工程没有形成贯穿风流,致使处理堵塞溜井的炮烟没有及时排出,囤积大量有毒有害气体。
(2)爆破仅靠自然通风和打措施工程遗弃的2寸塑料管进行通风,且塑料管受损后(离事发平台约5m处有折断)未及时检查发现。
(3)出入井管理不到位。1786m坑道调度不知道调度职责,不了解坑内作业的探矿掘进队情况,不知道矿山当班总调度姓名和总值班室位置,不知硐口值班人员姓名。
(4)违章、冒险作业。前去检查爆破效果的6人未佩戴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器,未进行有效的局部通风,未遵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及该矿制定的《1786中段放矿大井处理安全管理规定》,未进行个体防护,违规、冒险进入事故现场。
(5)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企业上至领导下至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基本的安全防护常识和应急救援技能。
(6)缺乏必要的个体防护设备和应急救援装备。企业没有按规定为井下作业人员配备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器,也没有按要求为员工配备自救器材及相应的个体防护设备。
(7)盲目施救。企业缺乏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所有参与救援的人员缺乏基本的应急救援技能,事故现场的工区长违章指挥救援,致使救援人员在没有佩戴任何防护设备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情况下,盲目、无序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8)应急救援不合理、不得力。
(9)企业未按规定组织应急救援演练,致使从业人员缺乏相应的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该起事故事调查组组长的任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并简述理由。

选项

答案符合相关规定。理由如下: (1)由政府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的,其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组织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 (2)由政府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的,其事故调查组组长也由负责组织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 (3)由政府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的,其事故调查组组长确定可以在授权时并进行,也就是说事故调查组组长可以由有关人民政府指定,也可以由授权组织事故调查组的有关部门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的任命符合要求。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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