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中级人民法开庭审理甲、乙、丙共同故意杀人一案后,分别判处甲死刑、乙无期徒刑、丙有期徒刑10年。一审宣判后,三个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没有抗诉。于是,该中级人民法院将全案报送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并将乙、丙交付执行。省人民法院在对本案进行复核的过

admin2017-05-25  22

问题 某市中级人民法开庭审理甲、乙、丙共同故意杀人一案后,分别判处甲死刑、乙无期徒刑、丙有期徒刑10年。一审宣判后,三个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没有抗诉。于是,该中级人民法院将全案报送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并将乙、丙交付执行。省人民法院在对本案进行复核的过程中,认为原审判决对丙的量刑过重,应当如何处理?(    )

选项 A、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B、应当改判丙为适当的刑罚
C、应当指令原审人民法院进行再审后,改判丙适当的刑罚
D、应当维持原判

答案C

解析 《最高法刑诉解释》第287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但不影响对其他被告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发现对其他被告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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