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日,甲、乙离婚并分割了共同财产。2015年3月8日,甲发现乙在离婚时将属于夫妻共有的40万元存款转移到了乙兄的银行账户中,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该40万元存款。本案的诉讼时效期间起算日为( )(2016年一专一第21题)

admin2019-05-29  31

问题 2014年3月2日,甲、乙离婚并分割了共同财产。2015年3月8日,甲发现乙在离婚时将属于夫妻共有的40万元存款转移到了乙兄的银行账户中,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该40万元存款。本案的诉讼时效期间起算日为(    )(2016年一专一第21题)

选项 A、2014年3月2日
B、2014年3月3日
C、2015年3月8日
D、2015年3月9日

答案D

解析 《婚姻法解释一》第31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34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所以答案选D。值得说明的是,根据《民法总则》,普通时效均应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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