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2年自有房屋10栋,其中8栋用于生产经营,房产原值共计1000万元(其中不包括通风设备60万元);2栋房犀出租给乙公司,年租金收入50万元。当地政府规定允许按房产原值减除20%后的余值计税。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2012年应缴纳房产税

admin2014-01-19  50

问题 甲公司2012年自有房屋10栋,其中8栋用于生产经营,房产原值共计1000万元(其中不包括通风设备60万元);2栋房犀出租给乙公司,年租金收入50万元。当地政府规定允许按房产原值减除20%后的余值计税。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2012年应缴纳房产税 (       )万元。

选项 A、9.600
B、10.176
C、16.176
D、10.056

答案C

解析 (1)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通风等设备;
(2)甲公司应纳房产税=(1000+60)×(1—20%)×1.2%+50×12%=16.176(万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0C4o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