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电脑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6年10月销售给某商场100台电脑,不含税价为5000元/台,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双方议定由电脑公司送货上门,商场支付运输费 2000元(电脑公司开具普通发票)。当月电脑公司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65000元。电脑公司当

admin2020-05-10  34

问题 某电脑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6年10月销售给某商场100台电脑,不含税价为5000元/台,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双方议定由电脑公司送货上门,商场支付运输费 2000元(电脑公司开具普通发票)。当月电脑公司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65000元。电脑公司当月应纳增值税为(   )。

选项 A、7649.57元     
B、20000元
C、20290.60元
D、20340元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混合销售行为应纳增值税税款的计算。应征增值税的纳税人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将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应税劳务额合并计征增值税(提示:非应税劳务额应视为含税收入,在征税时应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计征)。计算过程:[5000×100+2000÷(1+17%)]×17%-65000=20290.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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