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建筑公司以16000万元的总承包额中标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承建一幢写字楼,之后,甲建筑公司又将该写字楼工程的装饰工程以7000万元分包给乙建筑公司。工程完工后,房地产开发公司用其自有的市值4000万元的两幢普通住宅楼抵顶了应付给甲建筑公司的工程劳务费;甲建

admin2012-12-26  33

问题 甲建筑公司以16000万元的总承包额中标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承建一幢写字楼,之后,甲建筑公司又将该写字楼工程的装饰工程以7000万元分包给乙建筑公司。工程完工后,房地产开发公司用其自有的市值4000万元的两幢普通住宅楼抵顶了应付给甲建筑公司的工程劳务费;甲建筑公司将一幢普通住宅楼自用,另一幢市值2200万元的普通住宅抵顶了应付给乙建筑公司的工程劳务费。要求:请分别计算有关各方应缴纳和应扣缴的营业税税款。

选项

答案甲建筑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16000-7000)×3%=270(万元) 甲建筑公司代扣代缴乙建筑公司的营业税:7000×3%=210(万元) 甲建筑公司售房应缴纳的营业税:2200×5%=110(万元) 房地产开发公司售房应缴纳的营业税:4000×5%=200(万元)

解析 按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他人,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并代扣代缴分包人或转包人的应纳税额。房地产开发公司用建成住宅抵顶了应付给甲建筑公司的工程劳务费,属于销售不动产行为,应按4000万元作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甲建筑公司用2200万元的普通住宅抵顶了应付给乙建筑公司的工程劳务费,也属销售不动产行为,应缴纳营业税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09N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