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关于级别管辖,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第78题)

admin2021-08-02  29

问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关于级别管辖,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第78题)

选项 A、级别管辖不适用管辖权异议制度
B、案件被移送管辖有可能是因为受诉法院违反了级别管辖的规定而发生的
C、管辖权转移制度是对级别管辖制度的变通和个别的调整
D、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案件的级别管辖

答案B,C

解析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向受诉法院提出的该院对案件无管辖权的主张。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可知,管辖权异议既可以针对地域管辖,也可以针对级别管辖。因此,级别管辖不适用管辖权异议制度的表述是错误的。故选项A说法错误,不当选。
移送管辖,是指法院在受理民事案件后,发现自己对案件并无管辖权,依法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可知,即使当事人未依法提出管辖权异议,但受诉法院发现其没有管辖权的,也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因此,案件被移送管辖有可能是因为受诉法院违反了级别管辖的规定而发生的。故选项B的说法是正确的。
管辖权转移,是指依据上级法院的决定或同意,将案件的管辖权从原来有管辖权的法院转移至无管辖权的法院,使无管辖权的法院因此而取得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管辖权转移主要包括下级法院向上级法院转移和上级法院向下级法院转移这两种情况。从本质上来看,管辖权转移是在上下级法院之间对级别管辖进行变通和个别调整。故选项C的说法是正确的,当选。
协议管辖,又称合意管辖或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民事纠纷发生之前或之后,以书面方式约定特定案件的管辖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可知,协议管辖中,当事人选择法院时,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故选项D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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