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哪些属于国家领土的范围?( )
下列哪些属于国家领土的范围?( )
admin
2008-06-12
14
问题
下列哪些属于国家领土的范围?( )
选项
A、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
B、内海和领海
C、领陆和领水下的底土
D、与领海相连的毗连区
答案
BC
解析
国家领土是指国家主权支配和管辖下的地球的特定部分及附属的特定上空。它由领陆、领水、领空和底土四部分组成。内海和领海均属于国家领水范围,因而属于国家领土。而专属经济区和毗连区均不属于国家领土范围。专属经济区的法律地位既不是领海也不是公海。国家对于专属经济区不拥有领土主权,只享有海洋法公约规定的某些主权权利。国家对毗连区也不享有主权,只是在毗连区范围内行使某些方面的管制。毗连区的性质取决于其所依附的海域,或为专属经济区或为公海。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04S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企业与乙企业之间签订了产品购销合同,合同中有如下条款:“因履行本合同及与履行本合同有关之事宜而发生之争议,应当提交某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但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企业与丙企业合并,乙企业的所有债权债务均由丙企业承受。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下列说法
甲公司欠银行200万元贷款,现该公司将一部分资产分离出去,成立乙公司。则在公司分立后,应由谁对这笔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下列关于诉的类型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合议庭的组成不可以是下列哪一种形式?()
甲企业使用“暖暖”牌商标生产保温瓶已有两年,但该商标一直未申请注册。乙企业为甲企业商品的销售商,知道“暖暖”牌商标已有相应的市场价值,且知道甲企业未对该商标进行注册。于是,乙企业向商标局申请将“暖暖”作为自己的商标。甲企业得知后,向商标局提出异议。下列选项
方某为送汤某生日礼物,特向余某定做一件玉器。订货单上,方某指示余某将玉器交给汤某,并将订货情况告知汤某。玉器制好后,余某委托朱某将玉器交给汤某,朱某不慎将玉器碰坏。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试卷三第11题)
王某,女,1990年出生,于2012年2月1日入职某公司,从事后勤工作,双方口头约定每月工资为人民币3000元,试用期1个月。2012年6月30日,王某因无法胜任经常性的夜间高处作业而提出离职,经公司同意,双方办理了工资结算手续,并于同日解除了劳动关系。同
某市法院受理了中国人郭某与外国人珍妮的离婚诉讼,郭某委托黄律师作为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中仅写明代理范围为“全权代理”。关于委托代理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三42题)
某宾馆为了8月8日的开业庆典,于8月7日向电视台租借一台摄像机。庆典之日,工作人员不慎摔坏摄像机,宾馆决定按原价买下,以抵偿电视台的损失,遂于8月9日通过电话向电视台负责人表明此意,对方表示同意。8月15日,宾馆依约定向电视台支付了价款。摄像机所有权何时转
关于罗马法的法律分类,下列哪一类是以法律的适用范围为根据划分的?
随机试题
当前,社会治理形势复杂,仅靠职能部门、专业力量远远不够,迫切需要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支持与参与,共同创造公共价值。众包是公众和外包的组合词,意指发包方依托互联网或其衍生工具,在数字平台上设计规则与任务并向广泛、非确定的公众发包,公众根据自身能力自愿接包
以下各项属古代人口户籍登录管理制度的有
A.油脂性基质B.吸水性C.硬脂酸D.黏度调节剂E.水溶性基质羊毛脂不仅可提高软膏剂的渗透性,也可以增强软膏剂的()。
按照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效力待定合同的说明,正确的是()。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是指债券持有人可按事先约定的条件和价格,将所持债券卖给发行人。
Paperisdifferentfromotherwasteproducebecauseitcomesfromasustainableresource:trees.(21)themineralsandoilused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下列保险费不可以税前扣除的是()。
目前有两种主要的闪存技术,一种是【61】Flash,其特点是以字节为单位随机存取;另一种是【62】Flash,以页(行)为单位随机存取。(填写用英文大写字母表示的简称)
ThewholeoftheUnitedStatescheereditslatesthero,AshleySmith,withtheFederalBureauofInvestigationsayingitwaspla
Itwastwoyearsagotodaythatthehuntingbancameintoforce,supposedlyendingcenturiesoftradition.However,thelawha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