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从某金融企业购买“打包”债权(债务人为A、B、C,其中A欠500万元,B欠300万元,C欠200万元,债务总额1000万元),王某购买“打包”债权实际支出为500万元,2015年8月王某向A主张债权,取得处置收入300万元,在债权处置过程中发生相关费用

admin2017-05-10  23

问题 王某从某金融企业购买“打包”债权(债务人为A、B、C,其中A欠500万元,B欠300万元,C欠200万元,债务总额1000万元),王某购买“打包”债权实际支出为500万元,2015年8月王某向A主张债权,取得处置收入300万元,在债权处置过程中发生相关费用10万元。计算王某处置该部分“打包”债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选项

答案处置“打包”债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500×500/1000-10)×20%=8(万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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