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第099题]耐火等级为一级、位于两个外出口或楼梯间之间的多层建筑房间,下述哪项疏散距离超过了规范规定?

admin2019-03-16  58

问题 [1995年第099题]耐火等级为一级、位于两个外出口或楼梯间之间的多层建筑房间,下述哪项疏散距离超过了规范规定?

选项 A、托儿所、幼儿园房门至外部出口或封闭楼梯间的最大距离25m
B、医院、疗养院房门至外部出口或封闭楼梯间的最大距离35m
C、学校教室房门至外部出口或封闭楼梯间的最大距离40m
D、办公楼房门至外部出口或封闭楼梯间的最大距离40m

答案C

解析 《建规》5.5.17公共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表A 9—8的规定。
    (2)楼梯间应在首层直通室外,确有困难时,可在首层采用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当层数不超过4层且未采用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时,可将直通室外的门设置在离楼梯间不大于15m处。
    (3)房间内任一点至房间直通疏散走道的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表5.5.17规定的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

    注:1.建筑内开向敞开式外廊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5m。
    2.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敞开楼梯问的直线距离,当房间位于两个楼梯间之间时,应按本表的规定减少5m;当房间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时,应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m。
    3.建筑物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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