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公司签订一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甲公司于6月5日前将400台电脑交付给乙公司,乙公司于收货后3天内将全部货款300万元交给甲公司,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dmin2022-07-21  44

问题 甲、乙两公司签订一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甲公司于6月5日前将400台电脑交付给乙公司,乙公司于收货后3天内将全部货款300万元交给甲公司,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双方均享有不安抗辩权
B、甲公司在履行其义务的同时,可以要求乙公司给付货款
C、若甲公司仅交付200台电脑,乙公司有权拒付一半货款
D、甲公司逾期未交付电脑,乙公司以此为由拒绝给付货款,则构成双方违约,各自承担自己的责任
E、甲公司逾期未交货,乙公司有权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

答案C,E

解析 先履行一方才可能享有不安抗辩权,选项A错误。合同约定甲、乙两公司之间的履行义务有先后顺序,因此甲公司在履行义务的同时不能要求乙公司立即履行义务,选项B错误。在甲公司未履行义务的情况下,乙公司具有顺序履行抗辩权,可以不履行义务,并不构成违约,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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