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中华民国民法》债编内容的是( )。

admin2014-11-19  41

问题 不属于《中华民国民法》债编内容的是(    )。

选项 A、商行为
B、商业登记
C、商法总则
D、各种之债

答案B

解析 考查要点是《中华民国民法》债编的内容。《中华民国民法》是我国第一部正式公布的民法典,该民法典采用了民商合一的民事立法原则,其结构是由总则、债、物权、亲属和继承五编构成。第一编总则分为法例、人、物、法律行为、期日和期间、消灭时效、权利之行使,共七章;第二编债分通则、各种之债两章;第三编物权分通则、所有权、地上权、永佃权、地役权、抵押权、质权、典权、留置权、占有,共十章;第四编亲属分通则、婚姻、父母子女、监护、扶养、家、亲属会议,共七章;第五编继承分遗产继承人、遗产之继承、遗嘱,共三章。由于《中华民国民法》采取民商合一的立法体例,因此,各种商法规范一般采取单行立法,如公司、海商、票据、保险等均采取单行立法形式。但是,由于商法总则和商行为等与民法总则和民事法律行为并无区别,因此,在立法上,《中华民国民法》将商法总则和商行为的内容统统归于民法债编,因此,在民法债编的通则中,就包括商行为和商法总则。但是商业登记属于特殊商行为,采取单行立法,民法债编并不包括商业登记的内容。综上分析,B项是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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