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证时限和证据变换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卷三·41题)

admin2021-05-31  23

问题 关于举证时限和证据变换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卷三·41题)

选项 A、证据交换可以依当事人的申请而进行,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决定而实施
B、民事诉讼案件在开庭审理前,法院必须组织进行证据交换
C、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后申请延长,但只能申请延长一次
D、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未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的,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无权再提交证据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举证时限和证据交换的相关知识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6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通过组织证据交换进行审理前准备的,证据交换之日举证期限届满。   
证据交换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据交换日相应顺延。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证据交换可以依当事人申请而进行,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决定而实施。因此,A项正确,B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6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据交换日相应顺延。据此可知,申请延期举证的次数并不限于1次,只是从第二次开始,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因此,C项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139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故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未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材料,如果该证据材料依法属于新的证据,当事人可以在法庭审理过程提交该新证据。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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