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疏议.名例律》(卷六)规定: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疏】议日:断罪无正条者,一部律内,犯无罪名。“其应出罪者”,依贼盗律:“夜无故人人家,主人登时杀者,勿论。”假有折伤,灼然不坐。又条:“盗缌麻以上财物,节级减凡盗之罪。"若犯诈欺

admin2019-02-26  30

问题 《唐律疏议.名例律》(卷六)规定: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疏】议日:断罪无正条者,一部律内,犯无罪名。“其应出罪者”,依贼盗律:“夜无故人人家,主人登时杀者,勿论。”假有折伤,灼然不坐。又条:“盗缌麻以上财物,节级减凡盗之罪。"若犯诈欺及坐赃之类,在律虽无减文,盗罪尚得减科,余犯明从减法。此并“举重明轻”之类。其应人罪者,则举轻以明重。【疏】议曰:案贼盗律:“谋杀期亲尊长,皆斩。"无已杀、已伤之文,如有杀、伤者,举始谋是轻,尚得死罪;杀及谋而已伤是重,明从皆斩之坐。又例云:“殴告大功尊长、小功尊属,不得以荫论。"若有殴告期亲尊长,举大功是轻,期亲是重,亦不得用荫。是“举轻明重”之类。
    请根据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材料分析类推的适用条件和类推方法。

选项

答案该材料对类推的适用条件和类推方法作了详细的规定。明确类推必须是在律无正条的情况下适用,类推时只能援引本律中最相类似的条文规定。类推方法有二:一是应“出罪”的,采取“举重明轻”的办法;二是应“人罪”的,采取“举轻明重”的办法。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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