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商局干部王某在周末开公车,带领家人到外地旅游,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响,单位因此给予其警告一次行政处分。该人不服,请问他依法取得的救济途径是:( )。

admin2009-04-23  36

问题 某工商局干部王某在周末开公车,带领家人到外地旅游,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响,单位因此给予其警告一次行政处分。该人不服,请问他依法取得的救济途径是:(   )。

选项 A、可以先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如果对复核决定仍不服,还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机关申诉
B、可以不经复核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机关提出申诉
C、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察部门提出申诉
D、在未经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前不得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察部门提出申诉

答案1,2,4

解析 根据《行政监察法》第37条之规定,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对主管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处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查决定;对复查决定仍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查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根据《公务员法》第90条之规定,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30日内直接提出申诉。故ABC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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