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某国家领导人要在连续6天(分别编号为第1天,第2天,……,第6天)内视察6座工厂F、G、H、J、Q和R,每天只视察1座工厂,每座工厂只被视察一次。视察时间的安排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视察F在第1天或第6天。 (2)视察J的日子比视察Q的
某国家领导人要在连续6天(分别编号为第1天,第2天,……,第6天)内视察6座工厂F、G、H、J、Q和R,每天只视察1座工厂,每座工厂只被视察一次。视察时间的安排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视察F在第1天或第6天。 (2)视察J的日子比视察Q的
admin
2015-07-09
55
问题
某国家领导人要在连续6天(分别编号为第1天,第2天,……,第6天)内视察6座工厂F、G、H、J、Q和R,每天只视察1座工厂,每座工厂只被视察一次。视察时间的安排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视察F在第1天或第6天。
(2)视察J的日子比视察Q的日子早。
(3)视察Q恰在视察R的前1天。
(4)如果视察G在第3天,则视察Q在第5天。
对下面哪座工厂的视察不能安排在第5天?( )
选项
A、G。
B、H。
C、J。
D、Q。
E、G或Q。
答案
C
解析
本题是一道典型的条件排序题目。根据条件(2)视察J的日子比视察Q的日子早和条件(3)视察Q恰在视察R的前1天。J、Q、R的相对顺序从第1天到第6天的排序为……J……QR,则有J≤4,也就是视察J的日子一定在第4天,或者第4天以前,肯定不能安排在第5天。A、B、D、E都可能安排在第5天。故正确答案为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q4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为打击和杜绝考试作弊,某学校加强了监考。在刚结束的期末考试中,由李老师监考的甲班未发现一个学生作弊;而由张老师监考的乙班则查处了4个作弊学生。因此,和张老师相比,李老师显然没有认真、严格地履行监考职责。为得出上述结论,以下哪项是必须假设的?
一位厨师要在某宴席中安排七道菜的上菜顺序,这七道菜是:清炒油菜、白灼藕片、干煸豆角、红烧牛肉、黄焖鸡、糖醋鱼、蒸扇贝。已知排序条件如下:(1)如果白灼藕片早于干煸豆角,则红烧牛肉早于黄焖鸡和糖醋鱼;(2)如果干煽豆角早于白灼藕片,则黄焖鸡早于红烧牛肉和
企业家说:“初创的互联网公司只有建立用户思维,才能发展壮大为一家成功的互联网公司。”如果该企业家所述为真,则以下哪项是不可能出现的情况?
黄河信息公司喜欢旅游的员工都喜欢打羽毛球。李明是黄河信息公司的员工,李明在北京大学读MBA的大学同学都不喜欢打羽毛球,李杰是黄河信息公司员工,她喜欢旅游。根据以上陈述,可以得出以下哪项一定为真?
实验心理学需要运用统计学来表达和处理实验数据。一个人如果缺乏统计学的知识和训练,就不能理解和处理实验心理学的此种运用。因此,在实验心理学领域里,一个人的统计学知识越充足和训练越充分,和同行相比,他的研究能力就越强。题干论证中存在的漏洞和以下哪项中存在的漏洞
研究人员先让一些鸡感染沙门氏菌,然后让其口服蛭弧菌,结果鸡体内的沙门氏菌很快就被消灭了90%。与此同时,研究人员还让一些健康的鸡也服用了蛭弧菌,结果没有发现有什么副作用。研究人员指出,蛭弧菌不会在鸡体内长期生存,观察显示它主要在口服后48小时内生效,两天后
几位同学对物理竞赛的名次进行猜测。小钟说:“小华第三,小任第五。”小华说:“小闽第五,小宫第四。”小任说:“小钟第一,小闽第四。”小闽说:“小任第一,小华第二。"小宫说:“小钟第三,小闽第四。”已知本次竞赛没有并列名次,并且每个名次都有人猜对。那么,具体
某些工业化国家在未来几十年内将面临劳动力大量短缺的局面,同时,这些国家将会有大量的有经验和有劳动能力的老工人。目前普遍的做法是,达到65岁退休年龄的工人被迫离开工作岗位。所以,如果取消强制性的65岁退休这种歧视性做法,劳动力短缺的局面将会得到扭转。以下哪
德国经济在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中受到的冲击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较小,主要原因是德国经济建立在先进制造业的基础上,德国的机械装备和汽车制造业保持了很强的竞争力。一些人根据德国的例子得出结论:除非具备强大的制造业竞争水平,否则一个国家的经济不可能有高度的稳定性。
用甘蔗提炼乙醇比用玉米需要更多的能量,但奇怪的是,多数酿酒者却偏爱用甘蔗做原料。以下哪项最能解释上述矛盾现象?
随机试题
访问内存所得到信息经()传送到CPU。
(2009年04月)在进行竞争者分析时,企业首先要做的是_____________。
男性,42岁,诊断为前列腺炎10年。少腹会阴、睾丸坠胀疼痛,排尿不净;肛诊前列腺有压痛,舌质暗,苔薄白,脉弦滑。治疗应首选
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下列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后果中,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有()。
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一直无力偿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已经到期,但甲公司明示放弃对丙的债权。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对甲公司的行为,乙公司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真正能够反映一个国家对外贸易实际规模的指标是()。
范例教学法
教师在出考题时将某知识点放在一段新材料中,这是影响问题解决的哪一因素发生了改变?()
D
He______themountainsquiteafewtimesbeforemakingapaintingofthem.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