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市化肥厂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应在何期限内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A市化肥厂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应在何期限内起诉?

admin2008-12-16  26

问题  A市化肥厂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应在何期限内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A市化肥厂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应在何期限内起诉?

选项

答案《行政诉讼法》第 3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做出 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A市化肥厂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在知道环保局对其做出 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起诉。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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