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地地面和道路的坡度,下列说法中哪项不妥?[2003-71]

admin2019-05-17  14

问题 关于基地地面和道路的坡度,下列说法中哪项不妥?[2003-71]

选项 A、基地地面坡度不宜大于0.3%
B、基地车行道的纵坡不应小于0.3%,也不应大于8%
C、基地人行道横坡宜为1.5%~2.5%
D、基地车行道横坡宜为1.5%~2.5%

答案A

解析 参见GB 50352—2005《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5.3.1  建筑基地地面和道路坡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地地面坡度不应小于0.2%,地面坡度大于8%时宜分成台地,台地连接处应设挡墙或护坡;
2  基地机动车道的纵坡不应小于0.2%,也不应大于8%,其坡长不应大于200m,在个别路段可不大于11%,其坡长不应大于80m;在多雪严寒地区不应大于5%,其坡长不应大于600m;横坡应为1%~2%;
3  基地非机动车道的纵坡不应小于0.2%,也不应大于3%,其坡长不应大于50m;在多雪严寒地区不应大于2%,其坡长不应大于100m;横坡应为1%~2%;
4  基地步行道的纵坡不应小于0.2%,也不应大于8%,多雪严寒地区不应大于4%,横坡应为1%~2%;
5  基地内人流活动的主要地段,应设置无障碍人行道。
注:山地和丘陵地区竖向设计尚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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