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以下哪种情况不正确( )

admin2009-03-15  40

问题 关于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以下哪种情况不正确(    )

选项 A、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B、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相应改为5年以上10年以下
C、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
D、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管制与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同时起算,同时执行

答案2

解析 根据《刑法》第55条至第58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具体包括四种情况: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即3个月以上2年以下;判处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 5年以下;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因此AC两选项正确,B选项不正确。依据刑法关于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起算点的规定,D选项也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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