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的技术人员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条件下,在其他单位兼职并利用其兼职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了一项发明创造,则该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19)。

admin2009-05-15  52

问题 某单位的技术人员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条件下,在其他单位兼职并利用其兼职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了一项发明创造,则该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19)。

选项 A、原单位
B、兼职单位
C、兼职单位和技术人员双方共有
D、该技术人员

答案B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0年修改版)关于专利申请权的有关规定如下:
   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做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七条  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
    第八条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因为试题中的技术人员“利用其兼职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了一项发明创造”,所以其专利申请权属于兼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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