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将一批布距(价值150万元)委托乙商行出卖,双方只约定,每匹布售价为当时的市场定价20元和乙商行的报酬为售价的5%。据此,请回答下列问题: 若乙商行以25元的价格将布匹出售,多出的售价收益双力未能达成协议的,则该收益应归:( )
甲将一批布距(价值150万元)委托乙商行出卖,双方只约定,每匹布售价为当时的市场定价20元和乙商行的报酬为售价的5%。据此,请回答下列问题: 若乙商行以25元的价格将布匹出售,多出的售价收益双力未能达成协议的,则该收益应归:( )
admin
2013-12-28
29
问题
甲将一批布距(价值150万元)委托乙商行出卖,双方只约定,每匹布售价为当时的市场定价20元和乙商行的报酬为售价的5%。据此,请回答下列问题:
若乙商行以25元的价格将布匹出售,多出的售价收益双力未能达成协议的,则该收益应归:( )
选项
A、甲
B、乙
C、甲和乙
D、甲或乙
答案
A
解析
依《合同法》第418条的规定,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的,如双方无法协商一致,该收益归委托人。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f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民事案件被告李某因不服一审法院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提起上诉,在此期间,该案原告王某向一审法院提出撤诉申请。下列各项做法中遵守了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的是()。
孙某将自己的住房一套借给同事吴某居住,后单位分给吴某住房,当时孙某出差去外地,吴某将孙某的住房出租给自己的朋友赵某,月租金1000元。孙某出差回来后,吴某将此情况告知孙某,孙某虽然很不高兴,但表示同意将住房出租给赵某,孙某表示同意的行为行使的是什么权利?(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本案中的一审人民法院应当是:下列关于上诉这一民事诉讼程序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合伙人甲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逾4年,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对此,合伙人乙、丙提出如下主张,其中哪些符合法律规定?()
在什么情况下,只有人民法院才有权强制执行,其它机关无权执行?()
人民法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下列哪些案件时,无须先行调解?
甲公司注册资金为120万元,主营建材,乙厂为生产瓷砖的合伙企业。甲公司为稳定货源,决定投资30万元入伙乙厂。对此项投资的效力,下列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如果王肖在1999年3月柳玉向法院起诉前两年已离家出走,法院应如何处理?()如果法院的离婚判决生效后一年,柳玉听说王肖在1994年曾因设计了一个办公软件而被公司奖励了15万元,王肖用这15万元为自己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原判决中没有涉及该房子的处理
大春小吃店经营小吃多年,登记业主为大春。1998年大春去广州打工,将小吃店交给妹妹小春经营,但未去登记部门变更营业执照。小春雇了一个临时工阿夏帮忙。一天顾客阿冬从早点中吃出老鼠尾巴,盛怒之下,欲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请问阿冬起诉的话,谁是本案的被告?(
张三和李四是邻居。1998年5月张三到法院起诉,要求李四还其借款6000元。法院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王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王二发现案情复杂,不是简单的借款纠纷,而是因合伙购买引发的纠纷,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并进行书证笔迹鉴定。在此种情况下,案件如何
随机试题
关于我国出版业的数字化转型升级,说法错误的是()。
A黄酮类B黄酮醇类C二氢黄酮(醇)类D异黄酮类E查耳酮类槲皮素和芦丁属于
慢性胃炎的预防恰当的是
不是细菌侵袭性酶的是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银行代理国债的是()。
下列关于营业预算的计算等式中,不正确的是()。
教学设计中,最终能够使抽象的教学理论变成教学实践的关键环节是()。
【2012年烟台市市直真题】如果学生已经有了哺乳动物的概念,然后再学习鲸这种动物,这种学习属于()。
•Youwillhearthreetelephoneconversationsormessages.•Writeoneortwowordsoranumberinthenumberedspacesonthenote
【B1】【B8】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