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A公司于2009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13年4月,A公司聘请B证券公司作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以下简称“增发”)的保荐人。B证券公司就本次增发编制的发行文件有关要点如下: (1)A公司近3年的有关财务数据如下: A公司于2
A公司于2009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13年4月,A公司聘请B证券公司作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以下简称“增发”)的保荐人。B证券公司就本次增发编制的发行文件有关要点如下: (1)A公司近3年的有关财务数据如下: A公司于2
admin
2017-05-16
30
问题
A公司于2009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13年4月,A公司聘请B证券公司作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以下简称“增发”)的保荐人。B证券公司就本次增发编制的发行文件有关要点如下:
(1)A公司近3年的有关财务数据如下:
A公司于2010年度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股,转增资本公积7200万元;2011年度每10股分配利润0.5元(含税),共分配利润1900万元;2012年度以利润送红股,每10股送1股,共分配利润5184万元(含税)。
(2)A公司于2011年10月为股东C公司违规提供担保而被有关监管部门责令改正;2012年1月,在经过A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并作出决定后,A公司为信誉良好和业务往来密切的D公司向银行一次借款1亿元提供了担保。
(3)A公司于2010年6月将所属5000万元委托E证券公司进行理财,直到2012年11月,E证券公司才将该委托理财资金全额返还A公司,A公司亏损财务费80万元。
(4)本次增发的发行价格拟按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确定。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A公司本次增发的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A公司本次增发的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不符合有关规定。根据规定,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在本题中,A公司本次增发的发行价格拟按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确定不符合规定。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fg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06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07年以来,公司发生了下列事项:(1)2007年5月,董事赵某将所持公司股份20万股中的2万股卖出;2008年3月,董事钱某将所持公司股份10万股中的25,000股卖出;董
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一定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出卖人可以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该一定期限为()。
某上市公司于2010年6月1日公告募集说明书,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月1日前20个交易日,该公司股票均价为15元,前一个交易日的股票均价为20元。下列转股价格符合规定的是()。
甲公司为乙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拟通过收购丙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的股份,达到控制丙公司的目的。在董事会讨论收购方案时,一些董事分别提出以下观点:(1)以下属的两个子公司作为收购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丙公司的股份。两个子公司持有丙公
甲公司为乙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拟通过收购丙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的股份,达到控制丙公司的目的。在董事会讨论收购方案时,一些董事分别提出以下观点:(1)以下属的两个子公司作为收购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丙公司的股份。两个子公司持有丙公
甲公司为乙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拟通过收购丙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的股份,达到控制丙公司的目的。在董事会讨论收购方案时,一些董事分别提出以下观点:(1)以下属的两个子公司作为收购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丙公司的股份。两个子公司持有丙公
甲公司为乙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拟通过收购丙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的股份,达到控制丙公司的目的。在董事会讨论收购方案时,一些董事分别提出以下观点:(1)以下属的两个子公司作为收购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丙公司的股份。两个子公司持有丙公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可以给予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况包括()。
下列关于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描述正确的有()。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下列人员中,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的是()。
随机试题
闻之:一人飞升,仙及鸡犬。
十四经穴、奇穴、阿是穴都具有的主治功用是
外购原材料和燃料动力费的估算需要的基础数据包括()
下列不属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是()。
Themassmediaisabigpartofourculture,yetitcanalsobeahelper,adviserandteachertoouryounggeneration.Themassme
不等式|2x—1|+k+1|>2的解集为()。
对于拍球、跳绳等技能性活动,不要过于要求数量,更不能机械训练。()
当前,“微信付款”已经成为一种比较流行的支付方式,下列与其相关的说法正确的是:
下面的描述中正确的是
WhydidShermanAleksyonlytakedayjob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