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欠乙200万元,2012年3月1日到期。丙提供保证,约定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但未约定保证期间。2012年4月1日,法院受理了甲的破产申请,中止对甲的强制执行程序。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dmin2014-10-17  37

问题 甲欠乙200万元,2012年3月1日到期。丙提供保证,约定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但未约定保证期间。2012年4月1日,法院受理了甲的破产申请,中止对甲的强制执行程序。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选项 A、若乙于2012年4月2日请求丙承担保证责任,丙可主张先诉抗辩权
B、若乙于2012年4月2日请求丙承担保证责任,丙可主张保证责任因甲破产而消灭
C、若乙于2012年9月2日首次请求丙承担保证责任,丙可主张保证责任因保证期间经过而消灭
D、若乙未于2012年4月2日之后向甲申报债权,丙可在承担保证责任之前申请参加分配甲的破产财产

答案D

解析 ①根据《担保法》第十七条和《担保法解释》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下列四种情况下不享有先诉抗辩权:(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二)债务人下落不明、移居境外,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三)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四)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的。故A选项错误。②丙的保证责任不因甲被宣告破产而消灭,故B选项错误。③《担保法解释》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后在破产程序中未受清偿的部分,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当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六个月内提出。”据此,乙请求丙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破产程序终结后的六个月。故C选项错误。④《担保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故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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