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某不服乙县政府向谭某发放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的行为.向甲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甲市政府经复议,撤销了谭某的土地使用证。谭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正确的表述是( )。

admin2015-10-23  41

问题 崔某不服乙县政府向谭某发放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的行为.向甲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甲市政府经复议,撤销了谭某的土地使用证。谭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正确的表述是(    )。

选项 A、谭某为原告   
B、崔某为原告
C、乙县政府为被告   
D、乙县政府与甲市政府为共同被告

答案A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26条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本题中,谭某是原告,甲市政府是被告。故本题答案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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