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主义性质。

admin2019-11-08  37

问题 试述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主义性质。

选项

答案(1)公民权利的广泛性。我国公民权利的广泛性有两层含义:一是公民享有权利的范围是广泛的,包括人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权利以及文化教育权利和自由等。二是权利主体的广泛性,既包括占我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全体人民,还包括了极少数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2)公民权利的真实性。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是有物质保证和法律保障的,因而是真实的。 (3)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表现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主体的统一,即任何公民在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都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其二,表现为权利和义务的相辅相成关系。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保证了公民权利的实现,激发了公民忠实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同时,公民只有认真履行义务.才能促进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从而为实现公民权利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4)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表现为公民在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不因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的不同而有所差别。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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