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016年12月25日接受乙公司委托,为其培训一批学员,培训期为3个月,2017年1月1日开学。协议约定,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支付的培训费总额为120000元,分三次等额支付,第一次在开学时预付,第二次在2017年2月1日支付,第三次在培训结束时支付。

admin2018-12-20  13

问题 甲公司于2016年12月25日接受乙公司委托,为其培训一批学员,培训期为3个月,2017年1月1日开学。协议约定,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支付的培训费总额为120000元,分三次等额支付,第一次在开学时预付,第二次在2017年2月1日支付,第三次在培训结束时支付。2017年1月1日,乙公司预付第一次培训费。至2017年1月31日,甲公司发生培训成本30000元(假定均为培训人员薪酬)。2017年1月31日,甲公司得知乙公司经营发生困难,后两次培训费能否收回难以确定。甲公司2017年1月应确认的收入为(    )元。

选项 A、0
B、30000
C、40000
D、120000

答案B

解析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应按已经发生的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30000元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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