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法院在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中,发现被告人何某可能符合强制医疗的条件。后经鉴定,何某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

admin2022-03-08  43

问题 某法院在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中,发现被告人何某可能符合强制医疗的条件。后经鉴定,何某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
B、法院应当通知检察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然后适用强制医疗程序进行审理
C、如法院发现何某未委托律师,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指派律师提供辩护
D、如法院判决宣告何某不负刑事责任,并作出对何某强制医疗的决定,对于该判决,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起抗诉

答案D

解析 根据《刑诉法解释》第532条的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对被告人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经鉴定,被告人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应当适用强制医疗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A、B选项做法错误。   
强制医疗程序中解决的问题是是否将被告人或者被申请人强制医疗,而不涉及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所以指派的律师并不是承担辩护人,而是诉讼代理人的职能,所以《刑诉法解释》第528条规定,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其诉讼代理人,为其提供法律帮助。C选项做法错误。   
对于人民法院作出的强制医疗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能提起抗诉,但是对于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的判决,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起抗诉。D选项做法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Y2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