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法上的信赖保护原则,理解错误的是( )。

admin2020-11-04  27

问题 关于行政法上的信赖保护原则,理解错误的是(          )。

选项 A、政府应当讲诚信
B、只要相对人对行政机关有了信赖利益就应当予以保护
C、政府无故违背招商引资承诺应当赔偿当事人
D、如果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行政法。所谓信赖保护原则,指当行政相对人对行政主体所做出的授益性行政行为形成值得保护的信赖时,行政主体不得随意变更、撤销或废止该行为,否则必须对行政相对人基于对该行为有效存续的信赖而获得的合法利益予以合理补偿。
A 项正确,信赖保护原则强调政府应当讲诚信。
B 项错误,行政机关对其行为应守信用,个人或组织对行政行为的正当信赖应当予以保护,而并非保护所有的信赖利益。
C 项正确,信赖利益保护原则中,当个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已产生信赖利益,并且这种信赖利益因其具有正当性而得到保护时,行政机关不得撤销这种信赖利益,而如果撤销就必须补偿其信赖利益损失,因此政府无故违背招商引资承诺应当赔偿当事人。
D 项正确,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为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这也是行政法上的信赖保护原则的体现。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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