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自考
2010年10月2日午夜,A市某区公安人员在辖区内巡逻时,发现路边停靠的一辆轿车内坐着三个年轻人(朱某、尤某、何某)行迹可疑,即上前盘查。经查,在该车后备箱中发现盗窃机动车工具,遂将三人带回区公安分局进一步审查。案件侦查终结后,区检察院向区法院提起公诉。(
2010年10月2日午夜,A市某区公安人员在辖区内巡逻时,发现路边停靠的一辆轿车内坐着三个年轻人(朱某、尤某、何某)行迹可疑,即上前盘查。经查,在该车后备箱中发现盗窃机动车工具,遂将三人带回区公安分局进一步审查。案件侦查终结后,区检察院向区法院提起公诉。(
admin
2014-12-08
39
问题
2010年10月2日午夜,A市某区公安人员在辖区内巡逻时,发现路边停靠的一辆轿车内坐着三个年轻人(朱某、尤某、何某)行迹可疑,即上前盘查。经查,在该车后备箱中发现盗窃机动车工具,遂将三人带回区公安分局进一步审查。案件侦查终结后,区检察院向区法院提起公诉。(证据)朱某——在侦查中供称,其作案方式是3人乘坐尤某的汽车在街上寻找作案目标,确定目标后由朱某、何某下车盗窃,得手后共同分赃。作案过程由尤某策划、指挥。在法庭调查中承认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但声称在侦查中被刑讯受伤。尤某——在侦查中与朱某供述基本相同。但不承认作案由自己策划、指挥。在法庭调查中翻供,不承认参与盗窃机动车的犯罪,声称对朱某盗窃机动车毫不知情,并声称在侦查中被刑讯受伤。何某——始终否认参与犯罪。声称被抓获当天从c市老家来A市玩,与原先偶然认识的朱某、尤某一起吃完晚饭后坐在车里闲聊,才被公安机关抓获。声称以前从没有与A市的朱某、尤某共同盗窃,并声称在侦查中被刑讯受伤。公安机关——在朱某、尤某供述的十几起案件中核实认定了A市发生的3起案件,并依循线索找到被害人,取得当初报案材料和被害人陈述。调取到某一案发地录像,显示朱某、尤某盗窃汽车经过。根据朱某、尤某在侦查阶段的供述,认定何某在2010年3月19日参与一起盗窃机动车案件。何某辩护人——称在案卷材料中看到朱某、尤某、何某受伤后包有纱布的照片,并提供4份书面材料:(1)何某父亲的书面证言:2010年3月19日前后,何某因打架被当地公安机关告知在家等候处理,不得外出。何某未离开C市;(2)2010年4月5日,公安机关发出的行政处罚通知书;(3)C市某机关工作人员赵某的书面证言:2010年3月19日案发前后,经常与何某在一起打牌,何某随叫随到,期间未离开C市;(4)何某女友范某的书面证言:2010年3月期间,何某一直在家,偶尔与朋友打牌,未离开C市。(法庭审判)庭审中,3名被告人均称受到侦查人员刑讯。辩护人提出,在案卷材料中看到朱某、尤某、何某受伤后包有纱布的照片,被告人供述系通过刑讯逼供取得,属于非法证据,应当予以排除,要求法庭调查。公诉人反驳,被告人受伤系因抓捕时3人有逃跑和反抗行为造成,与讯问无关,但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法庭认为,辩护人意见没有足够根据,即开始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法庭调查中,根据朱某供述,认定尤某为策划、指挥者,系主犯。审理中,何某辩护人向法庭提供了证明何某没有作案时间的4份书面材料。法庭认为,公诉方提供的有罪证据确实充分,辩护人提供的材料不足以充分证明何某在案发时没有来过A市,且材料不具有关联性,不予采纳。最后,法院采纳在侦查中朱某、尤某的供述笔录、被害人陈述、报案材料、监控录像作为定案根据,认定尤某、朱某、何某构成盗窃罪(尤某为主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9年、5年和3年。问题:
如何判断证据是否具有关联性?法院认定何某辩护人提供的4份书面材料不具有关联性是否适当?为什么?
选项
答案
①判断证据是否具有关联性的依据主要有:a.该证据是否用来证明本案的争点问题,与案件证明对象之间是否存在客观联系;b.该证据是否能够起到证明的作用,即是否具有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价值。②不适当。因为这些材料与案件证明对象之间存在客观联系,指向何某是否有罪的争点问题;另外,这些材料具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明价值,能够实际起到使指控的犯罪事实更无可能的证明作用。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U7a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刑事诉讼法学题库法学类分类
0
刑事诉讼法学
法学类
相关试题推荐
“银行管制和监督常设委员会”发布的有关跨国银行监管的各项文件统称为()
发展中国家对外资的财税激励方式主要有()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根据知识产权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但这种权利或要求限于()
2005年3月5日,中国某出口公司(营业地位于中国)电告美国某商贸公司(营业地位于美国),欲以FOB条件向美国出口一批大蒜,总价款为100万美元,用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支付价款。3月11日,中国出口公司收到美国商贸公司复电,同意购买,但要求降价至90万美元,
根据各国税法,确认转让不动产所得来源地的标准是()
根据国内司法解决国际经济争端方式的特点,各国法院受理的经济争端案件发生在_________。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在作出每一项承保决定之前,必须对_________的投资环境进行审查。
《海牙规则》规定,承运人对每件货物或每一计算单位的货物的灭失或损害承担的最高赔偿额以_______或与其等值的其他货币为限。
___________是指由担保人应申请人的要求或指示以书面形式出具的凭提交与承诺条件相符的书面索款通知和保函可能规定的任何类似单据即行付款的付款承诺。
外交代表在刑事方面享有的司法豁免权与民事方面享有的司法豁免权相比
随机试题
从动件的运动规律与凸轮的轮廓形状无关系。()
反映甲状腺功能状态的最好指标是
A、清热解毒B、引血下行C、行气解郁D、祛湿消痈E、消肿生肌虎杖苦能泄降,微寒能清,主入肝、胆经,兼入肺经,其功效为
甲、乙公司签订一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甲公司于6月5日前将400台电脑交付给乙公司.乙公司于收货后3天内将全部货款300万元交给甲公司,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下列关于个人征信系统管理模式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如果这次你被单位录取,但恰好一个平时你不愿意打交道的人成了你的同事,你会怎么处理?
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使家庭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以()。
为了提高信息传递的有效性,需要解决好()问题。
“人言落日是天涯,望极天涯不见家。”下列语句与其表达的情感不一致的一项是:
Agrowinglistofestablishedcollegesanduniversitiesareextendingaccesstotheircoursestostudentsallovertheworldvia
最新回复
(
0
)